湖南日报的李成辉和通讯员陈远香告诉咱们,消费维权这事儿确实让人头疼。就说2月22日发生在江华瑶族自治县的事儿吧,肖女士在当地一家店里花150元买了对银耳钉,结果戴了才5天,银针就断了。 商家那边态度特别硬,死活不肯退换货,说啥“商品卖出就不退”。肖女士没办法,只能给大圩市场监管所打电话求助。 大圩市场监管所反应挺快,第二天上午就派人去店里调解了。执法人员直接跟老板普及法律知识,跟他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得很清楚,要是东西质量不行,消费者有权退货或修理。老板听了以后终于松口,给肖女士全额退了150元钱。 永州市江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那边也专门解释了一下:只要商品或服务质量不过关,消费者就有权利退。没有明确规定或约定的情况下,消费者买了货七天内都能退;超过七天要是符合退货条件也能退。 针对这种纠纷,工作人员给咱们提了个醒:要是遇到质量问题千万别慌。咱们可以分三步来:第一步得留好小票、支付凭证这些证据,把坏了的东西和问题拍下来。第二步是先跟商家沟通,把情况说清楚,尽量争取把事儿私下解决了。第三步要是谈不拢就直接打12315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最后强调了一句:经营者别想着定什么霸王条款,得诚信经营;咱们消费者也要懂点法律知识,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大家一起把市场环境搞得更安全、更公平、更诚信才行。 这事儿的幕后统筹是李成辉,一审是他,二审是王振亚,三审是王文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