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跨领域"套路运"诈骗案终审宣判 开创行业治理新模式

“套路运”以“高收入”“保货源”等话术为诱饵,针对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实施复合型欺诈,既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扰乱道路运输与用工市场秩序。

此次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依法对3名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10年、5年,对6名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以及缓刑1至3年不等,释放出对新型、跨领域诈骗从严惩治的鲜明导向。

问题:从“招工”到“背贷购车”的连环设局更具隐蔽性。

判决认定的案情显示,2022年3月至2023年5月间,涉案人员通过设立空壳物流公司,在招聘平台散布“月入过万”“保证货源”等信息吸引求职司机,再以“公司担保购车”为名,诱导求职者以明显偏高价格购买指定车辆,通过虚报车价、利用信息差叠加收费等方式牟利,进而骗取意向金、车款差价、首付款、保险费等。

车辆交付后,又以“联合运输协议”等形式安排签约,但在实际运营中要么不派单,要么派发耗时过长、强度过大、风险更高的长途单,使司机无法按约定获得稳定收入,最终陷入“无法盈利—要求退车—退款受阻”的困局。

纠纷发生后,售后人员以各种理由拒退费用,并以“帮助转手接盘贷款”为由再次收费,通过转让给新的求职者循环操作;一旦投诉集中,则以关停公司、另设新公司方式逃避责任,形成链条化、流转化的违法模式。

原因:多环节交织叠加,让违法行为长期披上“经济纠纷”外衣。

“套路运”往往同时嵌入招聘、购车、贷款、挂靠与运力组织等多个环节,合同文本复杂、主体关系隐匿、资金流向分散,受害者又普遍处于信息弱势地位。

在部分案件中,涉案方利用合同条款不对等、承诺口头化、派单规则不透明等手段,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虚假承诺”掩盖为“市场经营失败”或“合同履约争议”,导致前期维权多停留在调解、诉讼层面,侦查取证难度大、刑事定性门槛高,客观上造成治理周期长、震慑效果不足。

影响:终审裁判的示范意义在于“明晰边界、形成合力”。

一方面,案件以诈骗罪追究刑责,明确了对“以虚假招聘诱导背贷购车、再以派单控制制造亏损并拒退费用”的行为应依法从严认定,有助于厘清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提升执法司法的可预期性。

另一方面,该案推动行业治理从单点维权转向系统治理:对从业人员而言,强化了风险识别与依法维权意识;对市场主体而言,压缩了通过“空壳公司+换壳经营”规避责任的空间;对行业生态而言,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运力组织、车辆交易、金融服务等环节更规范运行。

对策:以全链条治理堵住漏洞,以协同办案夯实证据链。

为回应治理难点,自2023年起,四川省有关部门围绕从业准入、购车入市、生产经营、打击违法犯罪等环节推进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省级督办解决重点诉求1046件,治理问题企业219家。

更关键的是,在典型案件攻坚中,省市县三级公安、检察、法院与交通等部门密切协作,围绕“非法占有目的”和“虚假承诺”两个关键要件持续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通过对资金流、合同链、派单规则与公司真实经营能力等要素的综合审查,打通了从线索核查到刑事追诉的路径。

下一步,治理仍需在三个方面持续加力:其一,强化招聘信息真实性审查与平台责任,压缩虚假招聘传播空间;其二,规范车辆销售与贷款环节信息披露,严查“虚高车价”“捆绑收费”等行为;其三,推动运单分配、计价规则更透明,建立投诉快速处置与跨部门联动机制,提高违法成本、降低维权门槛。

前景:从个案突破走向长效机制,仍需久久为功。

随着灵活用工形态与平台经济发展,劳动者跨平台流动加快,新型欺诈手法也可能变换形态、向更隐蔽环节转移。

此次终审裁定提供了可复制的治理样本:以法治思维统筹行业监管、刑事打击与社会治理,推动信息共享、执法衔接和规则完善。

可以预期,随着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和典型案例持续释法,类似“套路运”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市场秩序将更趋规范,但对“换壳经营”“跨区域流窜”等新动向仍需保持高压态势与前瞻治理。

这起标志性案件的审结,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决心,更揭示了数字经济时代社会治理的新命题。

当传统行业与新兴商业模式深度交融,如何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将成为考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尺。

此案所探索的全链条治理路径,或将为其他领域打击新型违法犯罪提供有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