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批23个美丽乡村先行区公布 探索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新路径

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布第一批美丽乡村先行区名单,共有23个县市区入选,覆盖东中西部地区,表明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思路。 从入选先行区看,这批名单体现为较清晰的区域特点和功能定位。其中,10个侧重农村生态功能的涉农县市区主要分布山区和生态敏感区域,包括浙江安吉、河北兴隆、福建武夷山等地。这些地区普遍面临山地乡村建设条件复杂、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需要统筹等问题。7个侧重城乡融合发展的涉农县市区多位于城市周边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如江苏溧阳、山东崂山区等,需要在统筹城乡资源配置中破解二元结构带来的治理与发展难题。6个侧重农业生产功能的涉农县市区主要位于农业大省,如河南淮阳区、贵州湄潭县等,任务是在守住生态底色的同时推进产业兴农。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赵世新介绍,这23个美丽乡村先行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具备山清水美等基本条件,村庄环境整洁,污水和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同时,先行区在生态环境治理、农业绿色发展以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各上,形成了一批可供各地参考的做法。 近年来,我国农村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明显。2025年,全国新增完成环境整治的行政村2.4万余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较“十三五”末提升超过一倍。全国5042个房前屋后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20%,各具特色、整体提升的建设格局初步形成。这些数据表明,系统推进农村生态环保,正在带动乡村面貌持续改善。 建立美丽乡村先行区制度,是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先行区遴选标准较为严格,既看基础条件,也看是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该制度兼顾地区差异,为各地提供可对标的样板,并通过示范带动推动农村生态环保水平整体提升。 展望未来,农村生态环保工作将继续深化。到2027年,我国将重点支持约100个县开展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梯次推动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这意味着美丽乡村建设将从示范点扩展到更大范围的推广,由试点探索转入系统推进。各地也需要在借鉴先行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工作路径和长效机制,提升建设的持续性与质量。

美丽乡村建设既关乎乡村生态底色,也关乎发展成色。首批先行区的推出,重在以示范带动、以机制夯实、以分类推进,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培育县域新动能统筹起来。坚持生态优先、问题导向和久久为功,才能推动更多乡村实现从“环境变美”到“发展更美、生活更美”的提升,绘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乡村新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