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一男子酒后偷偷溜进了空厂房,结果. . . . . .

这事儿发生在1月17日凌晨2点45分,地点就在绍兴市越城区。有人报警说绍兴那边起火了,消防部门立马赶到现场,前后花了10分钟就把明火给灭掉了。初步查下来,着火的地方其实是一个空厂房,好在现场没人受伤,损失也没大起来。刚开始有人报了警,讲得很清楚位置,这让救援动作更快了。可谁知道呢,警方去调监控时发现不对劲:有个男的在火着之前偷偷溜进厂房待了一会儿又跑了,结果没多久厂房里就冒了烟。最奇怪的是这男的后来又出现了,一边急得直跺脚一边打电话报警,还假装用灭火器救火。警察顺着线索一查,很快就抓住了这个人,他叫钱某某。 据钱某某自己说,那天晚上他喝多了酒路过这里,想上厕所就进了空厂房。谁承想屋里没纸,再加上他心里本来就窝着火气(可能是经济压力大),当时脑子一热就用打火机点着了厕所里的纸团往外面扔。他哪知道厂房里堆了不少木头家具还有电线什么的,火势一下就烧大了。他眼看着没法救了才想起打电话求救,其实他之前在那里扑火也是想自己多做点表现。 虽说钱某某在消防员来之前做了些扑救的工作,多少拖延了一下火势蔓延的速度,但他故意放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放火罪。现在钱某某已经被关起来了,案子还在审理中。消防部门觉得这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就算是没人住的厂房也得有人看着点,不能到处堆易燃物;另外大家平时遇到事别太冲动。专家也说了不管你事后怎么补救只要你是故意放的火就要承担责任。 这起案子起因挺荒诞但也很严肃地告诉大家一个道理:要是情绪管理不好、消防安全意识差还有法律观念淡薄都很容易引发大麻烦。 最后消防部门呼吁大家喝酒别过量遇事要冷静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去犯法 火是无情的法律也是有界限的 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肯定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社会各界也得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多普及法律知识 大家一起把安全防线筑牢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