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6日电 近期,围绕乡村全面振兴的资金供给与金融服务短板,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政策举措,明确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
此举意在从抵质押物扩围入手,推动农村资源要素规范流动与价值实现,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引入更可持续的金融“活水”。
一段时期以来,涉农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
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扩大生产、更新设备、完善冷链仓储和养殖设施等环节资金需求旺盛,但其可用于抵押的传统资产有限,土地经营权、房屋等资产受权属、流转和处置等因素影响,难以完全覆盖融资需求。
与此同时,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快速发展,大棚、圈舍、养殖设备以及在栏畜禽等资产存量不断增长,具有一定可评估性与可管理性,具备纳入抵押融资体系的现实基础。
如何在“能抵押、敢放贷、易处置”之间建立规则,成为金融支持农业的关键一环。
针对上述堵点,此次通知从制度设计上给出了系统路径: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强调围绕投资价值较高、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农业设施,以及权属清晰、可识别可追踪的畜禽活体开展抵押融资,避免“一哄而上”与无序扩张;二是强化基础环节,提出规范确权登记流程,完善申报、调查、核实、公示等工作链条,提升资产权属与状态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三是推动技术赋能,鼓励应用电子耳标、生物识别等数字化手段,提升畜禽活体识别、追踪与监管能力,降低信息不对称;四是完善价值评估机制,倡导因地制宜建立评估机构、人员配备等配套制度,为金融机构授信定价提供可依托的市场化参考。
从影响看,推广设施与畜禽活体抵押融资,有望在三个层面形成带动效应。
其一,缓解涉农主体“缺担保、缺抵押”的结构性矛盾,提升信用供给的可及性,助力农户与农业企业稳定经营、扩大再生产。
其二,推动农业资产管理向标准化、数字化迈进,通过登记公示、清单名录、平台管理等方式,提高资产可确权、可评估、可监管水平,为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创造条件。
其三,引导金融机构更精准识别农业经营现金流与资产价值,促进信贷资源向设施农业、规模养殖等现代农业领域集聚,提升乡村产业的抗风险能力与竞争力。
与此同时,相关制度也直面风险防控这一“必答题”。
畜禽活体存在疫病、死亡、价格波动等不确定性,农业设施也可能受自然灾害、经营变动影响而贬值或难以处置。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调完善抵押登记模式,鼓励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规范开展登记与查询,提升公示效力与权利边界清晰度;鼓励有条件地区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为抵押资产赋予专属“二维码”,实现状态动态监测与在押资产管理;同时推动信贷风险分担与监测机制建设,探索担保服务创新路径,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并支持通过物联网等智能化手段加强在押资产管理。
在对策层面,通知释放出多项政策导向:一是地方要建立因地制宜的抵押物清单名录与配套管理制度,推动登记、评估、监管、处置等环节形成闭环;二是金融机构要创新产品与服务方式,探索“农业保险+融资”等模式,通过保险增信、风险共担提升授信效率;三是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融资匹配精准度;四是对重点领域、重点主体进行示范引领,以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带动面上工作规范化。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确权登记、统一登记公示、数字化平台与保险增信等机制逐步落地,设施与畜禽活体抵押融资有望从试点探索走向规范推广,成为补齐农村金融服务短板的重要抓手。
下一阶段关键在于:完善跨部门信息协同与标准体系,提升评估和处置的市场化能力;加强对基层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与管理培训,推动产品创新与合规经营并重;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风险可控”的可持续模式,为乡村产业升级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从“沉睡资产”到“流动资本”,农业抵押融资创新正在改写农村金融生态。
这项改革不仅是破解乡村振兴资金瓶颈的关键一招,更是对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深刻探索。
其成效如何,既取决于政策落地的精准度,也有赖于各方在风险防控与金融普惠之间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