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上瘾,贵州这事早就有说法了!

话说到了2017年,罗家和几位朋友可真是点背。他们跑到乌江边上一个叫满溪河的地方,正拿着电鱼的工具兴致勃勃地捞鱼,结果这动静太大,没一会儿就有人打了110举报。这消息一传开,白泥镇派出所的民警立马行动起来,几分钟就赶到了现场。警察们眼尖,发现罗某他们正在把捞上来的鱼往塑料桶里倒,当场就把这五个人给按住了。 经民警搜查,大家才知道他们这次偷摸的是个大家伙——岸边草丛里藏着一台蓄电池、一台增压器,还有两根带电的捞鱼杆子,冰桶里也装着活蹦乱跳的小鱼,足有1.5公斤重。证据摆在面前,谁也抵赖不了,罗某等人都老实交代了自己因为“电鱼上瘾”才犯的错。县农牧局的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把这些作案工具全都收了回去。 其实法律对这事早就有说法了。2017年8月那会儿,县政府就在满溪河瓦厂立碑划界,规定这一带有乌江及其支流都属于全年禁渔区,渔网网目要是小于5厘米也不行。别说你没捞着鱼,哪怕是拿着禁用工具进来摸两下也是违法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不管你有没有得逞,都要算犯罪,最高能判三年呢。贵州省更是把“电、毒、炸”这三种最狠的捕鱼方法列进了黑名单里。 现在这案子已经被送到县公安局去办了,五个人等着他们的肯定是一顿处罚或者坐牢的麻烦事。这次贪嘴电鱼换来的铁窗和罚款,算是给所有还抱着侥幸心理的人敲了个大警钟:禁渔区可不是游乐场或者私人鱼塘。大家以后还是老实守法钓鱼才是正经的长久之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