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老人患病负担加重,赡养义务长期落空。 据介绍,申请执行人何某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近年来因心脏病、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多次住院,累计医药等费用1.6万余元。何某与妻子育有一子六女,子女均已成年,但因家庭矛盾,七名子女多年未能按约履行赡养责任。经诉讼程序后,法院依法判令七名子女分担医药费并按月支付赡养费,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何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折射出部分涉老赡养纠纷中“判后不履行、执行难推进”的现实压力,直接关系老年人基本生活与医疗保障。 原因——情绪对立叠加认知偏差,导致拒不履行与对抗升级。 执行干警在接案后通过阅卷、走访并联系村委了解情况,发现案件不仅是经济给付问题,更深层是长期家庭矛盾累积所致。部分子女以“多年不和、难以相处”为由,对赡养义务产生抵触,甚至将家庭纷争与法定责任混同,形成“情绪替代法律”的错误认知。此外,老人患病导致刚性支出上升,使赡养问题更具紧迫性;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更对抗,甚至出现“执行—对立—再执行”的循环。 影响——既关乎个体尊严,也关乎基层治理与社会风尚。 赡养老人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对个体而言,赡养费迟延直接影响老人治疗与生活保障,亦损害老有所养的基本权益;对家庭而言,矛盾长期化会加剧亲情撕裂,形成“亲人对簿公堂、执行对抗升级”的局面;对基层治理而言,涉赡养案件若频繁进入执行程序,既占用司法资源,也可能引发社区层面舆情与邻里矛盾。依法督促履行的同时修复家庭关系,对减少后续纠纷、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具有现实意义。 对策——以“强制措施+释法明理”双轨并进,推动实质化解。 五华法院在执行阶段坚持快速响应,优先围绕涉民生需求开展查控处置。初步联系被执行人后发现其态度坚决、拒不履行,执行机关依法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及时形成履行压力,防止财产转移。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并未止步于“措施到位”,而是把工作重心延伸至矛盾根源:在被执行人代表小何主动联系后,执行干警耐心听取其家庭纠纷缘由,随后开展针对性释法说理,明确赡养义务的法律属性与履行内容,强调家庭矛盾不能成为拒绝赡养的理由,并结合老人年老多病、缺乏稳定生活来源的客观处境,引导子女将“对立情绪”转化为“依法履责”。在促成小何先行履行的基础上,法院同步推动其协助沟通其他家庭成员,形成整体履行方案。 前景——从“一案了结”走向“长效履行”,以执行理念带动民生保障。 据悉,三日后,何某在家属陪同下到法院提交结案申请,确认七名子女已支付判决确定的医药费与赡养费,并对后续按月足额给付作出承诺。该案的办结路径显示:对涉赡养等民生案件,既要依法用足强制手段,确保生效裁判“兑现为真金白银”,也要注重善意文明执行,以沟通、释法、联动基层组织等方式促成主动履行与关系修复,减少“执行一次、对抗一次”的反复消耗。下一步,法院表示将继续强化涉民生执行力度,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完善从快速查控到督促履行、从阶段性给付到持续履行的全链条保障,推动更多纠纷在执行阶段实现实质化解。
赡养不是可讨价还价的“家务事”,而是写入法律、落到责任的社会契约。对涉老案件而言,司法既要让裁判结果“落袋为安”,也要在不突破法律边界的前提下,尽可能修复家庭关系、重建履行机制。以法治守住老有所养的底线,以善意促成自觉履行,才能让每一份生效裁判在现实生活中见效、让尊老敬老的价值在社会运行中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