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事儿挺让人上火,2023年网络短剧中出现的那种恶意合成低俗照片的行为,简直是把演员权益都给糟蹋了。这帮运营方为了多骗点点击量,竟然利用技术手段篡改演员剧照,把那些封面做得特招人看,但实际上点开视频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哪是引流,简直是欺诈观众。而且他们还为了躲避风头,把评论区锁起来,“仅粉丝可评论”,这不就是变相压制批评声音嘛?这说明他们对内容底线根本就没当回事。 其实这种乱象背后,就是大家太焦虑流量了。微短剧市场现在发展那么快,大家都想抢着出头。为了抓住观众的眼球,有些从业者甚至不惜用那种打擦边球、低俗营销的手段。再加上现在数字合成技术门槛低了,想干点坏事也太容易了。平台那边审核机制也有点跟不上趟,往往都是出事了才去处理,事前根本没什么防范。更别提还有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觉得自己“没赚钱”或者“内容不是真的”,就能逃避责任。 法律界的人说了,这种合成行为已经构成多重侵权了:第一侵犯了肖像权,没经过人家同意就乱用别人的脸;第二损害名誉权,暗示性的内容让人觉得演员这人不行;第三还可能侵犯著作权,把别人的作品画面随便乱剪乱改。对于公众人物来说,这种侵权传播范围广、后果特别严重,不仅伤了人家的人格尊严,商业价值也会受影响。 从行业角度看,这种短视行为把观众的信任都给败光了,影响整个短剧的形象。长远来看这肯定是阻碍行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针对这种情况,得法律规制和技术治理两手抓才行。咱们国家《民法典》早就规定了不得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侵害人家权益了。2023年出台的那个《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也划出了底线。法律专家也强调了认定侵权可不光看你赚没赚钱,只要构成侵权就得赔钱。 平台方得好好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把审核机制搞得更完善点儿,特别是对那些封面、标题这种“第一眼”的内容得多检查检查。行业组织也得推动大家定规矩、搞自律公约。要是账号老是违规就把它拉黑掉。 短剧作为新兴文艺形态想走长远路得靠多方合力共治才行。这次的事儿就告诉咱们行业别再搞低俗引流那一套了,得靠优质内容和创新推广赢市场。未来得把制作方、播出平台、推广账号之间的权责关系理清楚点。 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弄个“技术监测+人工审核+用户举报”的综合治理网络,把那些典型案例亮出来震慑一下人。 只有守住了权益保护这道防线,短剧产业才能真正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起来。技术是用来赋能创作的绝不是拿来伤害人的工具。这次事件不光是个案维权更是对数字时代内容伦理的一次提醒。 无论传播形态怎么变对人格尊严的尊重、对法律底线的恪守那是绝对不能逾越的原则。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就得让规则跑在技术前面让敬畏留在从业者心里才行这样行业才能走得稳当走远点更好地满足大家对精神文化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