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我国正在推动从被动治水向主动护水转变,从单一供水向多元服务转变,让河湖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当前我国河湖面临的突出问题日益凸显。
长期以来,由于过度开发利用,部分河流出现断流现象,一些湖泊水位下降,地下水超采问题严峻。
这些问题不仅威胁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也制约了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正是基于这一现实背景,水利部自2022年以来启动了88条(个)母亲河湖复苏行动,将河湖生态保护纳入国家战略重点。
幸福河湖建设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创新举措。
水利部与财政部联合支持地方实施122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通过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引领各地打造各具特色的河湖生态产品。
截至2025年,全国已建成幸福河湖1700多条(个),这些河湖不仅在生态环保上取得成效,更在改善人居环境、拉动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具体措施层面,水利部采取了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方案。
一方面,通过加强节水、优化水资源调配、实施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扩大河流流量。
数据显示,在复苏行动中,79条河流实现了全线贯通,9个湖泊有效保障了生态水位水量,这标志着我国河湖复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
另一方面,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建立了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平台,对158条(个)重点河湖、268个控制断面实现了生态流量实时监测预警和动态监管,确保河湖基本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
在地下水超采治理方面,成效同样显著。
华北治理区作为我国地下水超采最严重的地区,通过综合施策,浅层地下水位与2020年相比回升了3.76米,深层地下水位回升了7.65米。
其他重点区域地下水位也总体趋于稳定,这为华北平原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幸福河湖建设的意义远超生态保护本身。
各地在推进建设过程中,积极将河湖生态改善与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有机结合,探索构建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这意味着群众不仅能在生态改善中收获安全感,还能在亲水近水中增强获得感,在人水和谐中提升满意度。
许多地方利用河湖资源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农业等产业,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水利部发布了幸福河湖评价国家标准,为全国各地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操作指南。
这一标准化体系的建立,确保了幸福河湖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性,有助于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系统推进。
从更深层次看,幸福河湖建设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在水利工作中的生动实践。
它将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有机统一,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局面。
幸福河湖的价值,不仅在于让人们在家门口看见“清水长流、岸绿景美”,更在于通过制度约束、工程支撑与精细治理,把生态底线转化为发展底盘、把短期改善转化为长期稳定。
把每一条河、每一个湖管好护好,用可量化的标准守住质量,用可持续的机制巩固成效,才能让人水和谐的图景不断延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更可靠的水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