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于旭波呼吁:推动国企办医与政府办医同权落地 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国有企业举办的医疗机构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愈发突出。作为电力、能源、航天、航空等战略性产业的重要支撑力量,国企办医既为职工提供职业健康保障,也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可及的医疗服务。自2017年进入全面改革阶段以来,国企办医从“补充力量”逐步转为“结构性支柱”,成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国企办医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卫健委等13部门于2022年11月联合发布支持国企办医的工作方案,明确国企办医的公益性定位,并在规划纳入、资金投入、职称评定、科研申报等提出与政府办医同等待遇的要求,为国企办医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 然而,三年多的实践显示,部分地区的落地效果仍不充分。于旭波代表指出,国企办医当前主要面临四上困难:其一,部分国企医院尚未纳入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定位不清,难以区域医疗服务中发挥应有作用;其二,按规定应由政府补助或购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任务,国企医院未获得或未足额获得相应补助与支付;其三,在分级诊疗和急救体系建设中,受政策限制影响,国企办医难以有效融入医联体、医共体等协同体系,参与双向转诊、技术帮扶和信息共享的深度不足;其四,与政府办医相比,国企办医在学科建设、医教研经费支持上相对不足,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定上仍存在编制与身份壁垒。 这些问题既反映出政策执行不到位,也提示体制机制仍有待打通。原因主要在两上:一是部分地方对国企办医公益属性认识不足,资源配置和政策落实上缺少主动作为;二是国企医院自身定位与地方卫生管理体系的衔接仍不顺畅,在协调对接中存在障碍。这不仅制约国企办医发展,也影响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针对上述问题,于旭波提出两项重点建议:第一,深入完善投入机制和配套政策,打通国企办医专项补助和财政支持渠道,确保其在行业发展支持政策上与政府办医同等待遇。国家层面需加强政策统筹,地方政府也应落实责任,把政策要求落实到具体举措。第二,以“十五五”规划期为契机,推动国企办医同权发展取得实质进展,支持国企医院深度参与区域医疗中心和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并纳入区域医疗卫生规划,使其成为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涉及的建议表明了推进国企办医高质量发展的现实紧迫性。在健康中国建设加速推进的背景下,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构是关键任务之一。国企办医在人才、技术和管理等上具备一定优势,进一步释放这些能力,有助于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需求。同时,推进国企办医同权同责,也与国企改革和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相衔接。

推动国企办医与政府办医同权同责,关键在于把政策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评估、可持续的制度安排。让各类医疗机构在规则一致、责任对等的框架下各尽其能,才能更好释放多元供给潜力,提升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更扎实的基层与区域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