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重拳整治执法乱象 专项监督挽回企业损失逾3500万元

问题—— 近年来,个别地区在涉企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违规异地办案、选择性执法以及以罚没款等利益为导向的趋利性倾向,容易引发企业“被动卷入”、经营受阻、资金链紧张等问题。

一些案件久侦不决形成“挂案”,以及违法查扣冻、超范围采取强制措施等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侵蚀市场预期与法治权威,成为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痛点。

原因—— 从实践看,问题产生既与跨区域要素流动加快、案件管辖边界易被模糊有关,也与少数地方执法理念偏差、内部制约不够严密、对涉企财产权保护意识不足相关。

部分案件办理中,证据审查不严、程序把关不强,导致“以案管企”“久拖不决”等情况出现;在一些执行环节,查扣冻措施不够审慎、救济渠道不够顺畅,客观上放大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冲击。

影响——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不仅直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还可能造成交易成本上升、行业信心受挫,影响创新投入与扩大再生产。

特别是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而言,一次不当冻结或长期“挂案”可能带来连锁反应,波及就业、供应链稳定与地方经济活力。

对执法司法公信力而言,若任由“重处罚、轻保障”“重结果、轻程序”蔓延,也将削弱社会对公平正义的稳定预期。

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福建检察机关在最高检部署开展专项监督后,围绕线索深挖、案件办理与机制建设同步发力,推动监督更精准、更有力、更可持续。

福建省检察院将最高检明确的11项重点任务细化为20项具体要求,并出台《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助推加快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的若干举措》,把“依法平等保护”贯穿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全过程。

数据表明监督成效正在释放:截至2025年底,全省检察机关挂牌督办案件7个,监督立案10件、撤案63件,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31件,纠正不当冻结企业财产3530余万元;办理涉企民事、行政监督及公益诉讼案件439件。

为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全省检察机关设立“企业诉求反映窗口”,累计排查涉企信访件380件,推动问题线索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排查”延伸。

在具体监督发力点上,福建检察机关发挥“四大检察”协同优势:刑事检察方面,依法从严惩治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权益等犯罪,起诉2074人;同时聚焦创新保护,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犯罪899人。

民事检察方面,办理相关案件266件,围绕企业反映较集中的违法查扣冻等执行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3件,涉及执行标的额723.8万元,并监督虚假诉讼案件35件,着力遏制通过诉讼手段侵害企业权益的行为。

行政检察方面,依托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将专项监督嵌入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参保”等特色治理场景,办理相关案件169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64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62件,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强化对乱收费、乱罚款以及违法执行措施等问题的纠治。

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聚焦助企补贴、反垄断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以公共利益保护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

前景—— 从长远看,专项监督的价值不仅在于纠治个案,更在于推动形成可复制、可固化的制度成果。

随着企业诉求反映机制、数字化监测督导、跨部门协同与规范化办案要求进一步落实,涉企执法司法将更强调比例原则、程序正当与审慎用权,推动“纠治一案”向“治理一域”升级。

下一步,如何在严格依法办案与有效保障经营主体活力之间实现更高水平平衡,如何在跨区域协作中明确管辖与程序边界、完善财产处置与救济机制,将成为提升监督质效的关键着力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福建检察机关坚持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助推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建设,既是履行法定职责,更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体现。

随着专项监督工作的深入推进,相信会有更多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更多执法不规范行为得到纠治,进而形成尊法守法、规范执法的良好生态。

各地检察机关应以此为契机,持续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个市场参与者的发展之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