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推进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 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强化跨区域监管

随着城镇化推进和城市更新提速——建筑垃圾产生量持续上升——规范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成为城市管理的重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有关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胡子健会上介绍了建筑垃圾治理的最新举措和方向。 建筑垃圾治理的难点主要在于产生量大、链条长、管理环节多,违法倾倒时有发生。长期以来,私拉乱倒、无序堆放等现象对城市环境和生态安全造成影响。针对这些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自2024年起在全国开展两轮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制度框架、补齐管理短板、强化监管执法,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在区域协作上也取得进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重点区域已建立跨省或跨市联防联治机制,对跨界倾倒形成有效约束。各地普遍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实行全链条监管,集中整治后,无序堆放的高发态势得到遏制,规范化管理水平更提升。 总结地方经验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强化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要求各地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 下一步工作重点主要有四个上。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等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推广绿色施工,推进分类处理,从源头减少产生量。通过把处置成本纳入造价体系,引导企业在设计和施工阶段主动采取减量措施,形成更清晰的市场约束和激励。 二是强化运输监管。完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船舶北斗定位系统的安装要求,统一安全配置标准,实现运输过程可追溯,减少中途倾倒和非法处置。 三是规范末端处置。加快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建筑垃圾向再生建材、道路基层材料等方向转化利用;结合实际设置临时贮存设施,确保有规范的去向和承载能力。 四是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省级统筹、城市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制度,推行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健全多部门联合机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作的监管网络。 这套举措体现出治理思路的调整:从事后清运转向源头减量,从单点管控转向系统治理。将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有助于把“减量”前移到设计、施工环节,实现经济手段与行政管理的协同。跨区域联防联治机制则强化了区域协同,减少跨界倾倒空间。信息化手段的普及,让全链条追溯更可行,也提升了监管效率和执法精准度。

建筑垃圾治理既关乎生态环境,也检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从事后处置到源头减量——从各自为战到区域协同——此转变既需要制度约束,也离不开技术支撑与产业协作。当建筑垃圾实现全过程可追溯、资源化利用形成规模,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才更有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