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部门通报4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要求立即停售并依法查处

(问题)国家药监局1月19日发布通告称,在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签标示名称为“LAENNA莱也纳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等45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通告部署,上海、湖南、广东、广西等地药品监管部门已按要求对相关产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并同步推进风险控制措施落地。

各省级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上述产品,核查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问题产品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原因)从监管要求看,此次处置强调“立案调查+风险控制+自查整改+追溯查处”多环节联动,折射出化妆品产业链条长、参与主体多、质量控制点分散的特点。

当前化妆品市场新品迭代快、代工生产普遍、跨区域流通频繁,任何环节一旦出现原料管理不到位、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出厂检验不规范或标签标示不准确等问题,都可能导致抽检不合格并扩散至终端市场。

与此同时,部分经营主体对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留存等制度执行不严,也会削弱风险预警与召回处置效率,放大问题产品的社会影响。

(影响)化妆品直接作用于皮肤等人体外部部位,质量安全与消费者健康权益紧密相关。

不合格产品一旦流入市场,不仅可能带来皮肤刺激、过敏等使用风险,也会冲击消费者对品牌与行业的信任预期,并对合规企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挤压效应。

更重要的是,通报所体现的监管逻辑表明,化妆品质量安全已从单纯的末端抽检处置,进一步强化为覆盖注册备案、生产委托、流通销售的全链条治理。

对企业而言,合规成本将持续上升;对行业而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将加速提升。

(对策)针对已通报的4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监管部门的处置路径较为明确:一是对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查清不合格原因与责任链条,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措施;二是要求相关企业依法落实风险控制,及时停止生产销售,开展自查整改,必要时按规定实施召回与信息告知;三是对经营环节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进货查验记录、供货资质与产品来源去向,推动实现可追溯、可闭环;四是对主观故意、情节严重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力。

对消费者而言,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留存购物凭证;如发现通报涉及产品仍在销售,可向属地监管部门举报反映,并在出现不适时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

(前景)从行业发展趋势看,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制度持续落地,监管将更加注重风险分级管理、信息化追溯、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以及对委托生产、原料供应、功效宣称与标签标示等关键环节的精准监管。

可以预期,抽检通报与跨区域联动执法将更常态化,企业合规治理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之一。

对行业而言,只有把质量体系、过程控制和责任落实前移,才能从源头降低不合格风险,推动产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

此次通报既是对违法企业的警示,也是对行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的再明确。

在"美丽经济"规模突破万亿的背景下,唯有将消费者安全置于商业利益之上,才能真正赢得市场信任。

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协同共治的格局,将成为化妆品行业行稳致远的关键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