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平台规则“说改就改”、执行随意等现象引发集中反映。
近年来,网络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平台规则在交易撮合、流量分配、纠纷处理等方面影响深远。
一段时期以来,部分平台在“仅退款”、扣罚管理、会员体系与流量权益等方面的规则设置与执行,被商家和消费者反映存在透明度不足、救济渠道不畅、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与此同时,恶意营销、虚假摆拍、刷量增粉、刷单炒信等行为扰乱交易秩序,侵蚀公平竞争环境,并伴随个人信息被违规收集使用等安全隐患,影响网络交易生态。
原因——规则权力集中叠加流量竞争,治理能力与合规机制有待完善。
网络交易平台兼具交易组织者、规则制定者和技术分配者等多重角色,规则一旦缺乏公开征求意见、过渡安排与有效沟通,容易出现“单方制定、单方解释、单方执行”的倾向。
加之行业竞争激烈、营销模式迭代快,个别主体为追求短期增长采取虚构场景、制造热点、操纵评价和数据等方式获取流量与转化,形成灰色产业链,增加监管难度。
与此同时,在算法推荐、权限管理、投诉处置与数据安全等环节,若缺少可核验的标准和可追责的流程,容易诱发执行偏差和权益受损。
影响——不公平规则与虚假数据叠加,损害商家活力、消费者信任与市场秩序。
对平台内经营者而言,不合理费用与罚款、突发规则变更、申诉救济不足等,会提高经营不确定性和合规成本,挤压中小商家生存空间,抑制创新与供给活力。
对消费者而言,虚假评价、恶意引流和低质营销会扭曲决策、影响购物体验;若个人信息被违规收集使用,还可能带来骚扰、诈骗等风险。
对市场环境而言,刷单控评、炒信造势破坏公平竞争,使“劣币驱逐良币”,不利于平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对策——以规则治理为抓手,推动程序透明、执行规范、共治监督与安全治理并进。
此次发布的《办法》围绕平台规则全链条管理提出更明确要求,重点从四方面强化责任约束:其一,突出程序公开,要求平台在制定、修改规则时落实公示与公开征求意见,合理设置过渡期,对重大事项加强沟通协商,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参与权、知情权。
其二,强调执行公正,推动建立申诉机制和交易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相关机构与人员的规范培训,防止规则执行的随意化与滥用。
其三,回应突出关切,明确禁止平台以规则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实施不合理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推动形成更加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
其四,推动社会共治,鼓励平台发布合规报告,支持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开展评议,以多元力量促进规则共建共治共享。
与此同时,围绕网络交易环境治理,相关部门将持续从内容、数据与安全等维度发力:加强商品介绍、用户评论、搜索推荐、账号信息等关键环节管理,明确违规营销清单,打击编造人设、虚构场景、无底线带货等行为;围绕虚假摆拍、散布虚假信息、违背公序良俗、违规引流等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完善审核处置标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标签标注和算法推荐、流量分配规则,优化营利权限管理;联合多部门完善网络水军治理机制,严查有组织刷分控评、刷量增粉、刷单炒信等;持续推进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对重点平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开展检查评估,及时处置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
前景——以“规则可预期、权责更清晰”为导向,平台经济将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办法》的出台释放出明确信号:平台要在促进交易便利的同时,更加注重公平、透明与可救济,推动形成可持续的商业生态。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指导督促平台排查清理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方面不公平不合理规则,督促其履行规则制定修订、规则执行与社会共治等义务,进一步保障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获得救济的权利。
随着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合规将从“成本项”逐步转化为“竞争力”,推动行业从拼流量、拼噱头转向拼质量、拼服务、拼诚信。
网络交易平台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监管部门、平台企业、商家、消费者等各方共同参与。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既是对当前平台治理乱象的及时回应,也为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只有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压实责任,才能让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行,真正实现各方主体权益保障与行业健康发展的良性互动,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