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构建文化遗产保护新体系 非遗传承带动5万群众就业增收

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精神瑰宝,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

"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坚持系统性、整体性的保护理念,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国文化遗产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青海省颁布实施《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编制2025至2035年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等十余个制度文件,形成了法律规范、政策指导和标准规范相结合的立体化政策体系。

这一系列举措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明确了工作方向和保护标准。

同时,省级层面成立文物鉴定中心,推动博物馆之间的多元合作与交流互动,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工作体制,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加专业化、制度化。

资源建档分级,构建科学的保护框架。

青海省累计争取国家非遗保护资金2.27亿元,建立了以3761项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为核心、5793名各级代表性传承人为骨干的四级名录体系。

这意味着全省非遗资源得到全面建档,实现了分级保护,有效防止了文化遗产的流失和断层。

值得注意的是,青海拥有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数量居全国首位,这充分体现了青海在文化生态保护上的先发优势和重要地位。

创新转化是文化遗产活化的关键。

青海省投入3100余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热贡艺术等项目的创新升级,完成40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42项省级非遗项目的数字化记录,形成328部数字文献资料,为后代保存了珍贵的文化记忆。

通过创新实践,全省培育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6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100人,建成127家非遗及"青绣"工坊,形成了从传承人培养到产业孵化的完整链条。

产业赋能带动群众增收。

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文化事业,更是重要的经济资源。

通过建立工坊、培育工艺美术大师、开发文创产品等多种形式,青海省的非遗保护工作已经带动5万名群众就业增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在2025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中,青海荣获6金10银5铜的历史最佳成绩,充分说明了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

融合发展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

青海省深化"非遗+旅游"融合,培育非遗体验游、研学游等新业态,彩虹部落土族园入选全国典型案例,4条线路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同时开展非遗"进景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6000余次,使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融入日常生活,提升了全社会的文化认同度。

开发千余种文创产品,拓展了文化消费的渠道和形式。

国际传播扩大青海文化影响力。

近3000件(套)文物通过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央视频道展播等平台走出高原,让青海文化亮相世界舞台。

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青海文化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

文化遗产既是历史的见证,也是现实的资源。

青海的探索表明,只有以法治与规划守住底线,以体系化治理提升效能,以数字技术增强记录与传播能力,并让非遗在当代生活中找到新的表达方式,才能实现从“保护对象”到“发展动能”的转化。

面向未来,在更高水平的保护中实现更高质量的传承,在更广范围的传播中实现更深层的认同,方能让高原文化瑰宝在时代进程中持续焕发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