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咱们聊聊内蒙古自治区新出的那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点其实就在于“三管三必须”。大家得明白,管行业就得管欠薪,像住建、交通、水利、能源这些部门,它们负责盯着工程建设,发现违法转包、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案子,必须得去督办。财政部门还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呢,得按照规矩盯着政府投资项目,看建设单位是不是按合同把钱打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里去。人社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也得加强对住宿餐饮、加工制造这些领域的检查,一旦发现违法拖欠工资的行为,就得依法处理。 再来说说管资金必须管欠薪,发改委这类部门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得看好钱袋子的来龙去脉,不能让项目因为缺钱停工。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管理,钱到了手就得及时足额拨给项目单位。政府投资的项目或者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谁都不能让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也不能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项目的钱一旦拨下来了,任何人都不能随便挪用挤占。 最后说说管项目必须管欠薪。各个旗县的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得安排专人每个月去工地看看工资发了没,落实情况怎么样。这些检查日志都要上传到那个监控预警平台上去。各盟市、设区的市还有旗县所属的园区工程建设项目都要这么办。像住建、交通这些部门还得利用信息化手段把工程信息、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的数据都联到监控平台上,这样就能随时盯着用人单位有没有落实好保障制度了。 最后咱们还得盯紧国有企业这一块。自治区、盟行署和设区的市政府里负责国资监管的机构还有旗县政府确定的出资人机构都得把所属国企的用工管理给指导到位。一定要督促这些国企按照规定及时把农民工的工资给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