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最近发布了一个通知,专门加强和规范矿区的生态修复工作。这个通知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全省矿业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通知》把编制和实施《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上,要求方案编制必须严格参照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县级主管部门要在矿业权人提交下一年度治理计划备案后,给企业10个工作日的时间,审核支取30%的工程预付款。同时,《通知》还引入了暂缓提取机制。对于生产正常、资金充足的矿山,经申请和审核后,可以暂缓提取下一年度基金。但这个机制不适用于三年内闭坑的矿山,确保了闭坑治理的资金安全底线。此外,在验收环节,市级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未开采、无变化”的矿山不再进行验收,减轻了企业和基层的负担。《通知》在严格执行基金计提使用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提升了治理效能。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印发通知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这个通知给陕西省的矿区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