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用打印加手写的方式立了个遗嘱,说死后的丧葬费用、工资补贴都给女儿,自己手里的现金

罗某老爹把七成财产留给了和他一起生活了十四年、还没领证的苏某某,女儿罗某不乐意,把老爹告到了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罗某去世前,用打印加手写的方式立了个遗嘱,说死后的丧葬费用、工资补贴都给苏某某,自己手里的现金分七成给苏某某,三成给女儿。老爹还没咽气,银行账户里就有一笔12万元的存款。 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了,说这个遗嘱虽然是打印的,但关键部分都是手写的,还有老爹的手印和2个亲戚作证,这就算是真的。 不过法院也说清楚了,抚恤金和丧葬费不是老爹的个人财产,所以遗嘱里关于这部分的说法不合法。被告苏某某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钱就得按照遗赠来处理。 法院最后判决,那笔12万元的存款按照70%归苏某某、30%归罗某来分。至于那笔社会保险一次性待遇54580.34元(包括丧葬费8208元、抚恤金43789.68元和个人账户2582.66元),因为抚恤金该给女儿罗某所有,所以这部分钱给了原告9969.86元。被告苏某某拿到了54580.34元里剩下的部分。 至于剩下的44610.48元一次性待遇,因为是给处理丧葬事务用的补助和精神补偿,所以也都判给了被告苏某某。至于老爹的银行账户里剩下的钱和其他财产,只要按照遗嘱说的比例分配就行。 这件事发生在2024年11月,罗某是在2010年左右就跟苏某某住在一起了。案子到了2024年的时候也算是有了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