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信访系统强化法治监督 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问题——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关键于把“依法办、有人办、办得好”落实到每一件具体事项中。实践中,少数地方和部门仍存在责任链条不清、程序执行不严、办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部分信访事项化解周期偏长、重复信访易发,既影响群众获得感,也制约治理效能提升。监督追责如果缺少制度化、法治化支撑,容易出现“发现不及时、纠偏不到位、追责不精准”,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原因——信访事项往往牵涉多部门、多层级,既有历史遗留因素,也有现实利益调整等复杂情况。行业主管责任与属地责任衔接不紧,容易出现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另外,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直接影响办理质量:受理、转送交办、办理、复查复核等环节一旦标准不清或执行不严,可能造成程序瑕疵、证据链不完整、答复不规范,进而引发新的矛盾。基于此,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需要在制度要素、程序规则和责任体系上同步发力。 影响——监督追责法治化落地,一上有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或不规范办理行为,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能够倒逼责任部门将信访事项办理纳入日常治理体系,推动“接诉即办、依法办理、实质化解”联合推进。贵州通过制度牵引、评查推动、贯通衔接等方式,强化“管行业必须管信访、管业务必须管信访”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目的在于让每一项诉求都能找到责任主体、每一个环节都能对照标准运行,从源头减少程序性反复和衍生矛盾。 对策——围绕监督追责法治化,贵州省信访系统抓住制度建设该关键,制定印发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办法,完善信访监督程序要素,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整改落实—跟踪问效”的闭环机制。通过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评查,针对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建议,推动各级各部门依程序、按标准办理信访事项。 制度运行成效在个案中得到体现。2025年1月,省信访局督查组对曾某信访事项开展实地督查;同年7月,为加大督查化解力度,省信访联席办提出改进工作建议;9月,经当地信访局及有关单位调解,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事项顺利化解。该案例表明,通过督查推动、建议牵引与协调化解相结合,有助于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提升办理效率和化解质量。 在监督体系上,贵州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信访监督贯通衔接,建立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监督、问题线索沟通移送处置等机制,强化对干部履职尽责的监督约束,将从严监督执纪与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结合起来,使监督更精准、追责更规范,促使责任部门把责任压实、把工作办到位。 在能力建设上,贵州持续提升信访业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完善评查体系,细化评查标准、范围和手段,推动评查从环节式向清单化细则深化,从集中评查向处室交叉、市州交叉、省直交叉、省际协作扩展,从单一人工评查向“人工评查+智能审查”叠加升级,通过常态化评查提升受理办理质量与为民服务能力。通过长期培训与实践,推动“准、细、严、精、实”要求贯穿受理办理全过程,促进监督追责法治化要求在一线落地。 地方探索也在丰富制度工具箱。黔东南州聚焦责任落实关键环节,探索完善“双发言”制度、联席会议通报约谈制度和“三张清单”制度,构建“党委政府重视、信访部门程序性推动、责任部门实体性化解”的监督闭环。遵义市建立“建账、交账、核账、销账”全流程督查督办机制,重点跟踪督办“四应四不”问题,依法依纪依规追究因工作不当引发问题的责任。黔南州试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标准,细化6大体系43项要求,落实“三级会商”机制,推动职责更清晰、路径更明确、办理更规范。六盘水市盘州市从完善监督体系、强化追责机制入手,更明确追责程序,强调对干部工作行为与群众信访行为的双向规范,着力营造规范有序、公正高效的信访生态。 前景——从趋势看,信访工作法治化将更加注重制度刚性、程序严密与结果导向的统一。贵州提出继续以法治化为引领、以专业化为统揽,持续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通过更强的制度执行力与自我革新,推动群众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随着标准体系完善、数据化审查手段应用、贯通衔接机制深化,信访监督将更具预警性和穿透力,推动形成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治理格局。

信访工作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也是检验治理能力的重要窗口;贵州以法治思维破解信访难题的探索表明,只有把监督约束与制度保障衔接起来,才能让每项诉求有人负责、依法办理、落到实处。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这种面向问题的自我革新,正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