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被"偷走"的困境日益凸显。
3月中旬以来,数十名配音演员通过声明函、社交媒体等渠道集体发声,指控未经授权的AI声音侵权行为日趋频繁。
曾为《哪吒》系列电影配音的吕艳婷表示,"本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决心坚定不移,绝不姑息"。
谷江山、杨天翔、乔诗语等配音演员所属的729声工厂也正式宣布,将向持续违规者追究侵权责任。
边江、史泽鲲、张磊等业内知名人士随后相继响应,呼吁全社会抵制这一侵权行为。
配音演员们的共同诉求指向明确:任何个人、机构、公司或平台均不得在未经知情、允许和授权的情况下,擅自采集其声音数据用于AI生成工具或产品;不得将其声音以免费或付费方式提供他人使用,或通过AI生成与其声音高度相似的音视频。
多位演员强调,即便发布者标注"非商用""二创""学习交流"等免责声明,未经授权的AI音视频内容依然构成侵权。
这场集体维权的背后,反映出AI技术快速发展与创作者权益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升级迭代,在各大视频平台、短视频软件和社交媒体上,出现了大量未经授权生成的AI音视频内容。
从AI翻唱、AI拟声,到文本转语音产品的广泛应用,声音克隆技术的门槛不断降低,使用范围不断扩大。
与"AI换脸"相比,"AI偷声音"更具隐蔽性。
声音的识别度相对较弱,通常需要在反复多次或长期聆听的基础上才能分辨,这使得创作者的维权过程异常艰难。
法律框架虽有突破但保护仍显不足。
2024年4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
该案中,配音演员殷某发现他人未经授权将其声音AI化,形成文本转语音产品在多个APP流传,最终获赔25万元。
《民法典》第1023条第二款也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然而,典型案例的存在并未有效遏制侵权行为。
2024年,音熊联萌旗下配音演员夏磊、谢添天、柯暮卿的声音被某AI配音软件不经授权纳入语音素材包,从发现侵权到获得道歉耗时半年。
许多配音导演和演员在评论中表达了取证难、维权难的无奈。
在巨大商业利益的诱惑下,侵权事件仍在不断发生。
问题的根源在于多个层面的缺陷。
首先,AI声音采集、使用的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平台的审核和把关责任有待强化。
其次,取证过程复杂,权利人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成本来证明侵权事实。
再次,侵权成本相对较低,而创作者的维权成本高昂,这种不对称性导致违法者有利可图。
配音演员声音是其专业积累和心血付出的结晶,也是承载个人人格标识的重要载体。
未经授权的使用,既违反法律,也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极大不尊重。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管齐下。
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审核机制,对AI生成内容进行有效监管,及时下架、删除侵权音视频。
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明确AI声音使用的具体规范,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提高侵权的法律后果。
行业协会应制定行业规范,引导企业和个人合规使用AI技术。
同时,配音演员等创作者也应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建立行业联盟,形成集体维权的合力。
声音承载的是职业尊严与人格标识,也是文化产品链条中不可替代的“人之创造”。
面对技术带来的新型侵权形态,唯有以法律为准绳、以规则为支撑、以平台责任与行业自律为抓手,才能让技术进步更好服务创作与传播,让创新在尊重权利的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