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发布《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5—2027年)》,标志着我国网络销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进入新阶段。
当前,网络销售已成为工业产品流通的重要渠道,但随之而来的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消费者投诉数据显示,网售工业产品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直播电商等新兴销售模式中,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现象较为普遍。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我国制造业的整体形象。
造成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网络销售渠道多元化、交易主体分散化,传统监管手段难以全面覆盖;另一方面,部分网络交易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机制。
同时,现有监管体系在应对网络销售新业态、新模式方面还存在制度空白和技术短板。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将对网络销售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通过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仅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还将推动网络销售行业规范化发展,提升我国工业产品在网络销售领域的整体竞争力。
针对网络销售特点,此次行动方案提出了十一项具体治理措施。
在源头管控方面,将强化重点产品信息源头审核,建立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排名和通报机制;在过程监管方面,开展网络动态排查监测,建立直播营销主体信息库和直播电商监测信息系统;在技术创新方面,推动政府部门开放许可和公共数据信息,为电商平台开展信息核验提供支持。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行动方案创新性地提出了赋码核验试点机制。
通过构建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追溯体系,将实现对涉安全网售产品的精准监管。
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监管理念的创新,也为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探索了新路径。
从国际经验看,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网络销售产品质量监管方面起步较早,已形成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我国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既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又结合了本国实际情况,体现了监管制度的与时俱进。
展望未来三年,随着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推进,我国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转变,从单一部门监管向多部门协同治理的转变,从传统监管手段向数字化智能监管的转变。
到2027年底,一个覆盖全网络、全链条、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望基本建成。
质量安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生命线。
此次专项治理既是对市场乱象的雷霆出击,更是对高质量发展命题的深度回应。
当“扫码溯源”成为消费习惯,当监管红线划清发展底线,中国电商产业将迎来从规模扩张到质量跃升的历史性转型。
这场关乎亿万消费者权益的治理实践,或将成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重要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