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酒瓶被炒出高价牵出制售假酒链条:宜宾两被告因商标标识犯罪获刑并被禁业

问题:空瓶不“空”,包材成制假源头 记者从四川省宜宾市有关部门获悉,一起利用名酒废旧酒瓶、瓶盖、纸盒等包装材料制假售假的案件近日宣判。调查发现,部分不法分子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品相完好的名酒空瓶及配套包装,经过清洗、组装后转卖给灌装环节,最终通过线上渠道以“原装正品”名义高价销售。看似普通的废品交易,实则为假酒提供了关键包装,成为假酒流入市场的源头。 原因:暴利驱动与分工协作催生灰色链条 调查显示,2022年5月至2025年4月,涉案人员在承接餐饮酒店废品回收业务时,专门分拣名酒酒瓶、包装等配件,并以每套10元至15元的价格收购完整度高的瓶体、瓶盖、纸盒等。随后,这些包材被清洗、分类并成套组装,以60元至120元的价格转售给下游人员。下游人员灌装低价白酒后,贴上网购的防伪标签重新封装,再通过外卖平台等渠道以每瓶500元至1000元的价格销售。 检察机关指出,该链条隐蔽性强,主要依靠环节分散和角色分工明确:回收端以“废品经营”为掩护,组装端以“包材整理”规避风险,灌装和销售端则借助线上渠道快速出货。部分交易双方长期合作,形成稳定的“行业黑话”和交易习惯,使得“明知用途仍提供包材”的行为更加隐蔽。 影响:损害消费者权益与市场秩序 假酒从包装到销售渠道均刻意模仿正品,不仅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隐患。此外,假冒产品扰乱市场价格体系,损害正规企业品牌信誉,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假酒通过外卖等即时零售渠道销售,特点是下单快、覆盖广、追溯难,若平台审核和溯源机制不完善,将更增加监管难度和风险扩散的可能性。 对策:源头治理与平台责任并重 本案由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11月20日,法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罗某乙、田某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及从业禁止令。两名被告认罪认罚,当庭表示不上诉。 办案人员表示,案件的关键是证明回收环节是否“明知”包材用于制假。检察机关通过补充回收流程细节、聊天记录、资金往来等证据,认定涉及的人员虽未直接参与灌装,但对下游制假意图心知肚明,其行为已超出普通废品回收范畴,应依法追责。 针对此类问题,主管部门建议: 1. 规范名酒包材回收管理,对批量交易建立登记与追溯制度; 2. 督促餐饮企业完善空瓶处置流程,减少完整包材外流; 3. 压实电商及外卖平台责任,加强商家资质审核与异常交易监测; 4. 对制假链条实施全链条打击,严惩“包材供给”与“灌装售卖”行为。 前景:从“末端打击”转向“源头治理”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即时零售的发展,假冒伪劣可能借助新渠道快速扩散,监管需同步升级。未来治理应注重跨部门协作与数字化溯源,通过分析包材流向、异常交易等数据线索,提升对“回收—组装—灌装—销售”链条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鉴别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并留存凭证,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结语 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食品安全隐患,也警示我们:在利益驱动下,看似无害的环节可能成为犯罪温床。从废品回收到网络销售,每个商业节点都需更严密的监管。此案的判决为打击新型经济犯罪提供了范例,但根治假货问题仍需构建全链条的社会共治体系。消费者在购买高端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并留存凭证,共同筑牢市场防线。

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食品安全隐患——也警示我们:在利益驱动下——看似无害的环节可能成为犯罪温床;从废品回收到网络销售,每个商业节点都需更严密的监管。此案的判决为打击新型经济犯罪提供了范例,但根治假货问题仍需构建全链条的社会共治体系。消费者在购买高端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并留存凭证,共同筑牢市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