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心里也没底?于欢这次能有个好结果,全靠媒体给的聚光灯、舆论给的放大镜,还有最

前段时间的辱母杀人案其实挺有意思,就给了咱们一个看舆论和法律到底能不能合拍的机会。其实早在二审开庭前,网上那是铺天盖地都在给答案,大家都说得好好的,防卫过当、判个五年就差不多了。结果等到真正的审判结果出来,居然跟大家想的一模一样,这就导致本来还挺火的案子,一下子就没人再提了。可问题就来了,这么个连外行都能看懂的事,一审当时咋那么离谱呢?于欢这次能有个好结果,全靠媒体给的聚光灯、舆论给的放大镜,还有最高检直接介入的那三管齐下。要是没这股外力把他给顶上去,到底能不能收场谁心里也没底。 最后二审那锤一下敲定了——防卫过当,五年刑期。虽说离直接判无罪或者缓刑还差那么一步,但比起当初一审判的无期,这其实已经算是能接受的了。在老百姓心里,情绪算是被安抚住了;从法治的角度看,这案子又给咱们做了个示范,就像黄碟案、孙志刚案、呼格案一样,让大家看见“审判会回头看走眼”,也让咱们心里还留着对法治的那点温度。 这事儿其实是血淋淋的教训,死者和伤者都回不来了。但他们的血不能白流,这案子是在提醒咱们普通人:不管是非法集资还是高利贷,能离多远就离多远;哪怕破产也千万别招黑社会;哪怕饿死也别签那种利滚利的东西。除了法律那一套规矩之外,这也是咱们生存的另一层规矩。 再往深里想想为啥一审会“判错”?案情一点都不复杂,证据也没什么难的地方,法律条文清清楚楚写着呢。唯一的变化就是换了一批法官和检察官。这就不能不让人担心了:基层的司法系统里,难道还有那种瞎判的“葫芦僧”吗?到底是一时失误,还是因为人情或者腐败在作怪?不管答案是什么,这背后都是大家伙儿对“下一个于欢”的集体担心。 所以这次借于欢的案子赶紧把“以案说法、以案考法”给搞起来是必须的了:通不过测试的法官、检察官都得回炉重造,用制度把那个所谓的“量刑自由裁量权”给关进笼子里。只有这样,当老百姓真需要法律的时候,等待他们的才是个大家都能看到的公道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