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能吃17年的减肥产品,去法院告这家食品公司要十倍的赔偿

在余姚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这个案子里头,杨某买了能吃17年的减肥产品,去法院告这家食品公司要十倍的赔偿。法院一查发现,杨某买的那六千多粒酵素梅里边检出了酚酞,这种东西是违法添加进去的。2021年12月的时候,杨某就在这公司的网店下单了六千多粒酵素梅。到了2024年7月,他自己找人做了检测才发现问题。然后他就把那家食品公司给告到了余姚法院,除了要把货款退回来,还要求对方赔十倍。 法院审理后觉得,这六千多粒酵素梅按照每天吃一粒算下来,一个人能吃差不多17年呢,这明显超出了保质期18个月的范围。再加上杨某这些年在余姚法院告了别的商家近四十次,都是为了要钱和惩罚性赔偿,这就足以说明他懂法律还懂套路。他这么大量地囤货根本不是为了自己吃,纯粹是想借机赚钱。所以法院就判那家食品公司把货款退给他,驳回了他要十倍赔偿的请求。杨某不服气又上诉到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还是维持原判没让他得逞。 法官最后还特意提醒了一句:法律规定的十倍赔偿本来是要严惩那些卖坏东西的人,保护老百姓的身体和权益。这次的案子里法院也是看清楚了情况才这么判的。大家以后不管是开店还是买东西都得守规矩守底线。尤其是大家在维权的时候得凭良心说话,别拿法律当发财的路子走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