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治安纠纷处理中"还手即互殴"的模糊认定屡屡引发社会关注。
上海地铁曾发生一起典型案例:一名男性乘客在站台遭女乘客连扇十记耳光却未还手,最终仅施暴者被拘留;而另一起案件中,受害者在遭受攻击后进行反击,却与施暴者双双被处以行政拘留。
类似执法尺度的不统一,不仅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与社会公众的朴素正义观相悖。
2025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填补了这一法律空白。
该条款明确规定,为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仪方指出,这一修订既与刑法修正案相关规定保持一致,让治安管理法律体系与刑事法律在正当防卫制度上形成呼应,也是对以往执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有力纠偏。
根据法律专家解读,正当防卫的成立需满足三项核心要件。
时间维度上,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事后报复不属于正当防卫范畴;对象维度上,防卫行为仅能针对施暴者本人,不得牵连无辜第三方;程度维度上,防卫手段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这三项要件的确立,为执法机关提供了明确的判断标准。
法律的价值不只在于惩治违法,更在于守护正当。
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明确条款回应“还手即互殴”的争议,释放出鼓励制止侵害、保护守法者的制度信号。
让正当防卫有法可依、让边界清晰可判,既是对公民安全感的回应,也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
规则更明、尺度更稳,才能让公共生活中的冲突处置回到法治轨道,在秩序与正义之间找到更坚实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