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明确河套深港合作区深圳园区进出口税收安排 2026年2月10日起施行

为加快粤港澳深度合作,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1月14日发布通知,明确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的进出口税收政策,为区域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制度保障。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平台,承担推动深港科技协同发展的任务。此次政策出台——旨在完善营商环境——支持创新要素集聚。

从经济特区的“试验田”到科创合作的“桥头堡”,深圳再次以制度创新展现改革开放的内核;这项税收安排落地,不仅将继续加快深港融合步伐,也向外界传递中国持续扩大高水平开放的清晰信号。随着科研要素跨越关税壁垒更高效流动,创新活力将为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