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祁阳市卫生健康局12月21日发布情况通报,证实该市中医医院今年3月发生骨科手术器械遗留患者体内事件,并就此向患者及家属公开致歉,承诺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这起罕见的医疗事故因涉及同一病房两名患者在同一天手术中均遭遇相同问题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通报显示,2025年3月11日,患者周外平因骨折在祁阳市中医医院接受踝关节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术中发生钻头断裂并遗留体内。
令人震惊的是,同日在同一病房接受手术的另一患者柏系生,同样遭遇钻头断裂遗留体内的情况。
更为严重的是,院方在事发后长期隐瞒真相,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及家属相关医疗风险。
据患者周外平反映,术后其右腿持续疼痛,五个月内多次到院复查,主治医生均以"术后恢复期疼痛属正常现象""个人体质差导致恢复慢"等说辞搪塞。
直到九月份转至其他医院检查,才被告知手术部位嵌有断裂钻头。
患者柏系生的遭遇如出一辙,左小腿术后疼痛难忍,经外院检查方知体内遗留手术器械。
两名患者多次找院方讨要说法,均未获得及时回应。
直至9月15日,周外平才收到由手术组人员签字的书面证明,确认钻头遗留情况属实。
祁阳市中医医院党委委员周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手术中确有钻头断裂遗落,但辩称当时认为"对患者影响不大",计划在后续取钢板手术时一并处理,因此未及时告知。
这一解释难以令人信服,暴露出院方在医疗安全管理、医患沟通机制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于2025年11月25日对该医院及相关医师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医院存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及替代方案、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违法行为,对医院作出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
然而,这一处罚力度与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相比,能否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仍有待观察。
祁阳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部门已多次组织院方与两名患者进行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就具体处理方案达成一致。
2025年11月4日,祁阳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正式出具调解终结书,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不过,根据最新通报,目前患者恢复良好,经医院多次沟通,已与患者及家属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事件折射出基层医疗机构在手术安全管理、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医患沟通机制等多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同一天、同一病房、同一类手术出现相同事故,绝非偶然,反映出医院在手术操作流程、器械质量管控、术中应急处置等方面可能存在系统性漏洞。
更令人担忧的是,院方在事发后采取隐瞒态度,严重侵犯患者知情权,违背医疗伦理基本准则。
祁阳市卫健局在通报中表示,将以此为戒,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维护患者健康权益。
这一表态虽有积极意义,但如何将承诺落到实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考验着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决心。
两起看似偶然的医疗事故,折射出基层医疗质量管理的共性短板。
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唯有将患者安全置于效益之上,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完善监管链条,才能真正筑牢医疗安全的底线。
这既需要制度设计的刚性约束,更离不开每一位医务工作者对生命敬畏之心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