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披露了一组关键数据:针对秦岭保护区违规穿越探险行为,检察机关通过跨区域协作机制提起刑事公诉53人,同步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4件。
这一成果源于陕西与周边六省市建立的"秦岭检察保护协作机制",该机制实现了对晋陕大峡谷、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的联动保护,并延伸至野生鸟类保护等专项治理。
生态司法保护的强化有其现实紧迫性。
作为中国中央水塔和生物基因库,秦岭地区近年因违规穿越导致的生态破坏事件频发,2024年国家审计署报告显示,该区域违规建设问题整改率不足60%。
检察机关通过"刑事+公益"双轨办案模式,既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又推动生态修复,形成震慑效应。
在民生保障领域,陕西检察机关打出组合拳。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建立53个观护基地,封存犯罪记录制度帮助4名青少年重返社会;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办理母婴权益公益诉讼71件;劳动权益保护中为农民工追回欠薪367万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将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纳入重点保护范围,全年支持民事诉讼848件,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达215件,体现司法温度。
王旭光检察长表示,2026年将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加强电信诈骗防控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分析人士指出,这种"生态+民生"双轮驱动模式,既落实了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国家战略,又呼应了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为省级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实践样本。
陕西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和民生权益维护中的实践充分说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更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在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通过跨区域协作、多维度保护、系统化治理,陕西检察机关正在为建设更加安全、更加美好的三秦大地贡献检察力量,这种主动担当的精神值得肯定,其探索经验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