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那天,高某开着川TY***5号车在城厢镇徒榆路和安居北路路口走着,给吴某骑的川T1***0号电动车撞上了,吴大哥因此受了伤,两车也都受了损。高某没看住自己的车是不是安全,这一点让他负了次要责任,吴某那边是没让右侧来的车先过去,所以主要责任归他。2月6日,洋某开川TF***2号摩托车到了武安路和广建北路的交界处,龚某开川TY***9号小车在路口右边等着。两辆车撞在了一起,幸亏都没出人命。龚某开车没留神把行车安全给忘了,洋某就更离谱,过那个没灯控的路口根本不让人家先来。这下可好了,洋某承担主要责任,龚某也就是个次要的。 那个2月6日的案子主要还是在武安路和广建北路那段路发生的。到了2月3日的那天,城厢镇徒榆路和安居北路的路口又出了事。这两天可真是不太平。就这两起事故吧,“红灯停绿灯行转弯让直行”的规矩大家心里都得有谱。路上没灯控也不是说咱们就能乱开乱走。这两起交通事故太有必要给大家伙儿提个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