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袁小彬呼吁:加快完善金融立法体系 护航金融强国建设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正处于加速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以及对外开放程度的深化,金融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在这个背景下,如何通过完善法治框架来引导和规范金融发展,成为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袁小彬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当前金融立法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顶层基本法缺位。这一缺陷直接导致了法律体系的碎片化现象,使得各类金融监管规则之间缺乏统一的指导原则,监管权责也因此变得不够清晰。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了监管的有效性,也为监管套利留下了空间,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此外,金融领域的新兴业态发展速度远超法律框架的完善速度。数字金融、人工智能金融、跨境金融等新兴领域目前缺乏专门的立法规范,算法合规、数据安全、跨境资本流动等关键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循。传统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单行法也存在滞后性,难以适应金融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趋势,导致新业态监管仍存在制度空白。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制约了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也增加了金融风险防范的难度。 为解决这些问题,袁小彬提出了系统性的建议方案。首先,应加快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等顶层基本法,同时健全各类金融单行法,建立起纵横结合、层次分明的金融立法体系。其次,要补齐新兴领域的规则空白,明确算法治理、数据安全、模型审计、创新沙盒等核心监管规则,将数字金融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第三,应强化重点领域立法,针对服务国家战略的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领域,制定专门法规,确保金融创新与国家战略目标相适应。第四,要完善跨境金融监管框架,规范跨境资本流动、跨境金融活动监管,加强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的国际合作。第五,应适时启动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传统法律的修订工作,使其更加适应数字化转型等行业发展趋势。 在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适配性也成为重要课题。随着我国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加快,构建与之相适配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已成为必然要求。这不仅涉及国内监管框架的完善,更关系到我国在国际金融治理中的地位和话语权。 袁小彬建议,涉及的监管部门应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金融监管规则,在绿色金融标准、数字金融监管等领域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要更提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服务能力和国际参与度,完善跨境金融风险的监测、识别和处置体系,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跨境纠纷争端解决机制,构建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配的跨境金融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化解跨境金融风险。

金融运行越复杂,越需要用法治稳边界、立规则、强预期。以基础性立法统筹全局,以重点领域规则补齐短板,以跨境协同机制防范外溢,有助于更好平衡金融创新活力与风险防控能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固、可持续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