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重拳整治网络主播偷逃税行为 全链条监管护航新业态健康发展

近日,国家税务部门再次曝光了两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其中,粉丝量超3000万的主播彭煊之通过第三方平台个人账户隐匿劳务报酬收入,主播杨遂娃则刻意隐瞒直播带货收益、虚列成本逃避纳税义务。

这些案件的曝光,反映出网络主播群体涉税违法问题仍然存在,也表明税务部门防范和打击此类行为的决心和力度在不断加强。

网络主播作为新兴职业群体,已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5)》数据,网络职业主播规模已达到3880万人。

这个庞大的群体在创造社会财富、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规范管理的重要课题。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主播作为公众人物,更要合规经营、依法纳税,这是其行稳致远的基础,也是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应有之义。

从查处的案件看,网络主播偷逃税的手法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隐匿真实收入来源,利用多个账户分散收款,试图逃脱税务监管视线;二是虚假申报,虚列成本、夸大支出,人为压低应税所得;三是拆分收入、转换收入形式,将劳务报酬伪装成其他类型收入以规避税收。

这些行为的共同点在于,都是对税收法律的公然违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破坏了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

为有效遏制此类现象,税务部门建立了系统的、递进式的监管机制。

首先是政策引导阶段,通过开展"网络主播依法诚信纳税一堂课"等活动,帮助从业者和平台企业、MCN机构厘清合规边界,提升涉税风险意识;其次是风险预警阶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主播进行提示提醒,引导其及时整改;再次是立案稽查阶段,对经引导仍拒不配合整改的违法者依法严肃查处;最后是公开曝光阶段,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这一"政策辅导-风险预警-自查自纠-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全链条机制,体现了从宽到严、循序渐进的监管理念。

制度创新为系统施治提供了重要支撑。

2025年出台实施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明确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按时、准确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这一规定打通了平台数据与税务监管的信息壁垒。

在"以数治税"的背景下,税务部门能够较为精准地掌握网红明星的多元收入来源,及时发现隐瞒收入、拆分收入等问题,从而有效查处相关偷逃税行为。

这意味着网络主播收入的税收监管不再是"盲人摸象",而是建立在充分的数据掌握基础之上。

部分专家指出,一些网络主播之所以铤而走险,根本上是存在侥幸心理,错误认为线上交易难以监管、私账流水没人知道。

但随着税务部门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共治,这种侥幸心理已经失去了现实基础。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林阳强调,网络主播群体的税务合规不仅是每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更直接关系到经营主体间的公平竞争秩序。

守法者合规经营、诚信纳税,而偷逃税行为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占竞争优势,既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也让合规从业者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严重扰乱网络主播行业的良性发展秩序。

在防范和打击网络主播偷逃税的过程中,平台企业的作用至关重要。

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院长李永海建议,平台作为连接主播、消费者与监管部门的关键枢纽,应主动将合规管理嵌入运营全流程,加强对入驻主播的资质审核与合规引导,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预警,从源头压缩涉税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晓妹指出,平台不能只追求流量狂欢,更需当好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合规的"守门人"。

相关部门和平台企业应形成监管合力,在联合打击网络主播刷单炒信、虚构交易、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同时,举一反三、系统施治,完善制度、补齐短板、堵住漏洞。

平台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创新活力,更离不开规则护航。

对网络主播来说,依法纳税不仅是法律底线,也是职业可持续与品牌信誉的根基;对平台与监管而言,系统施策、协同共治,才能在鼓励新业态成长的同时守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把合规要求落到日常经营细节中,让诚信成为行业共同的“默认选项”,平台经济方能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更趋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