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先把时间线捋顺了,这事发生在2025年10月15日,地点是河南。有个10岁的男孩偷偷把姥姥的黄金吊坠给卖了,总共13克黄金,最后只拿到了4200元。就在这事儿刚过去不久,微博热搜上又曝出了“11岁女孩偷卖家长黄金”的新闻。紧接着,浙江绍兴的张先生发现家里的黄金项链和耳环没了,原来孩子把这20多克金器拆成6次卖了出去,换了16000多元。赵先生家的情况更惨,祖传的6个银手镯被13岁的儿子偷偷卖掉了,好些镯子已经被商家熔掉。 河南广电民生频道记者注意到,“未成年人贱卖家中物品”这类事情时有发生。绍兴柯桥区消保委很快介入处理了前面提到的这些投诉,判定所有交易都是无效的。家长必须把之前卖货收回来的钱退还回去,商家除了要退回部分没被熔毁的首饰外,剩下的钱得换成同等克数的新饰品退回来。 再回到湖南长沙,2月23日,有个15岁的少女把家里价值13万元的手表、包包等贵重物品给贱卖了。结果她只拿到了9300元。家长丁女士得知后又气又惊,她说那个回收平台根本没查对方是不是未成年人。涉事门店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认可这个价格,就是不愿意透露具体数字。长沙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表示已经关注到了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 这时候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律师站出来说话了。他觉得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对二手平台上那些高价奢侈品的真实价值其实心里没底。这种行为跟他们的年龄、智力都不匹配,所以买卖协议是效力待定的。如果监护人不承认这笔买卖就不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的规定,如果民事法律行为不合法或者被撤销了,收了钱的一方得把钱退回去或者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这里面回收平台有审核的义务,如果他们的机制有问题就有责任;家长没看好孩子也有责任。 家长可以把孩子卖出去的财物要回来,如果东西被转卖了或者坏了没法退了,就得按现在的市场价折成钱赔给家长;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得看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分担。 最后中青评论2月24日发文分析说:专业的回收平台得有风险意识和审核流程才行。这既是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也是平台合规经营的基础。 总结一下:家庭教育的缺位是这个问题的内在原因;如果没有堵住平台监管这个漏洞;家长又没把监护职责尽到;这种纠纷就很难避免。 所以咱们得先把家庭教育这道防线给筑牢;然后再把平台监管的闸门给守住;这样才能引导孩子们正确认识金钱价值;学会承担责任和敬畏之心;让孩子们能在健康的环境里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