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军委员在这次省政协会议上提了个好建议,就是给法律服务机构选人的机制把把关,好助推法治建设还有市场规范。他说,现在推进依法治国、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的好坏直接决定治理现代化水平。薛军是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还在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当主任。他根据行业观察跟实践经验,专门针对行政机关和国企选律所这个事提出了不少建议,大家都觉得挺有道理。他觉得好的法律服务不光是市场要素,更是建设法治政府、保障依法行政、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关键。 但现在有些行政机关和国企选律师事务所的时候,评价标准太简单了,光看报价谁低就给谁。这样搞下去可能会偏离“物有所值”,没法客观评估真正的专业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时间长了容易买贵了、法律风险也控制不住,还会让律师行业陷入低价恶性竞争,损害可持续发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建议由贵州省财政厅跟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制定个适用于本省行政机关和国企的《选聘律师事务所管理规定》。 这个建议有现成的例子参考。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联合发了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办法里明确说评价得分要有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这些要素,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薛军说会计师行业跟律师行业差不多都是脑力活儿、专业活儿,选拔标准核心差不多。 所以他建议借鉴国家的经验,结合贵州实际情况,财政国资部门一起出台规定明确怎么选人、哪些因素重要、怎么算合理的价格。为了让规定落地见效形成闭环管理,他还提了两点配套建议:一个是强化监督检查,让财政国资部门盯着行政机关国企落实情况;另一个是夯实预算保障,让各级财政把买法律服务的钱足额列到年度预算里去。 这样一来就能把选人焦点从单纯控成本转向创造价值和防控风险。能引导市场从“价格战”变成“质量战”、“专业战”,给贵州律师行业提升素质提供动力。规范选人机制是个综合工程,薛军的建议体现了专业代表的责任担当。希望能得到重视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制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