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行动 重拳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维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

问题:侵权假冒“老问题”叠加新业态“新风险”,对民生与创新形成双重挤压。

在消费结构升级和线上交易规模持续扩大背景下,侵权假冒仍在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领域多发易发,假冒日化、服装箱包、汽车配件、农资种子、教辅图书等既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公平竞争秩序。

与此同时,网络电商、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型交易场景使侵权行为更具隐蔽性、跨地域性,数字版权、文创产品、“剧本杀”等新类型作品快速增长,带来确权难、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等现实挑战。

知名IP因市场号召力强、衍生链条长,成为侵权假冒“重灾区”,对文化产业生态和消费信心造成直接影响。

原因:利益驱动与治理难度并存,线上线下链条化特征更加突出。

一方面,侵权假冒违法成本与潜在收益不匹配,部分不法分子通过分工协作、跨平台经营、异地仓储发货等方式逃避监管,形成“生产—包装—引流—销售—物流”链条化运作。

另一方面,新业态新模式迭代快,平台治理、行业自律、权利人维权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仍需进一步细化,导致部分侵权线索发现不及时、证据固定难度大。

对数字作品、潮玩手办、文创衍生品等领域而言,权利边界识别与侵权比对专业性强,也对司法办案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既关乎“买得放心”,也关乎“创得安心”,关系高质量发展基础。

侵权假冒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严重的还可能引发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企业和创作者而言,商标、版权被侵害会稀释品牌价值,挤压研发与创作投入,影响市场预期和创新活力。

对新消费与数字经济而言,若侵权乱象蔓延,将削弱平台经济、文创产业与相关供应链的健康成长空间,进而影响扩大内需和文化消费升级的成效。

对策:坚持惩治与治理并重,强化综合履职,形成更有力震慑与更精准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知识产权检察部门成立以来,持续推进综合履职,努力实现保护知识产权与保护消费者利益并重、服务创新发展与守护民生民利并举。

在刑事打击方面,检察机关聚焦制假售假多发领域加大惩治力度,形成震慑效应。

发布会通报的案例显示,广东检察机关办理一起制售假冒知名品牌香水案,非法经营数额达1.2亿元,起诉21人均获有罪判决,累计追赃挽损8200余万元,各被告人共被判处罚金5200余万元,体现了对链条化、规模化侵权犯罪依法从严惩治的导向。

在新兴领域保护方面,检察机关把司法保护延伸至社区团购、网络电商、直播带货、数字版权等场景,并关注文创产品、“剧本杀”等新类型作品,服务数字经济和新业态规范发展。

发布会信息显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泡泡玛特”知识产权犯罪16件、涉“哪吒”知识产权犯罪21件,突出对知名IP商标权、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以回应群众对正版消费与文化产品质量的期待。

在综合治理方面,检察机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方式提升保护质效。

针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推动“打击犯罪”与“修复受损社会利益”相衔接。

山西检察机关就假冒老陈醋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追索惩罚性赔偿金350余万元,体现以公益诉讼倒逼行业规范、促进源头治理的思路。

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推动统一裁判尺度、稳定市场预期。

发布会提到的一起计算机软件合同纠纷,经依法抗诉并协同调解,最终化解长达10年的争议,反映出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果的实践取向。

前景:以更高水平司法供给护航创新与消费,推动形成“守法经营、放心消费、尊重创造”的市场生态。

从趋势看,随着新消费和数字文化产品不断涌现,知识产权保护将更强调系统治理、协同共治与规则供给。

检察机关表示,新的一年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监督,加大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惩治力度,持续净化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推动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成效更好转化为群众可感可触的获得感。

可以预期,随着案件办理与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叠加对平台治理、行业规范和普法宣传的协同推进,侵权假冒的高发态势有望得到进一步遏制,创新主体的安全感与消费者的信任度将同步提升。

当盲盒潮玩成为年轻人的文化消费新宠,当国漫IP开始承载民族文化出海使命,知识产权保护早已超越简单的维权范畴,直接关乎文化自信的根基建设。

最高检此番专项行动的深层意义,在于通过司法实践确立新经济形态下的规则标准——既要为"谷子经济"等创新业态留足生长空间,更要划清合法经营与侵权犯罪的明确界限。

这种动态平衡的治理智慧,正是高质量发展阶段法治建设的精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