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以“萌娃”“亲子”为主题的儿童微短剧在短视频平台快速扩张,成为网络视听内容的新增长点。
然而部分作品为追求流量效应,将成人世界的权谋、暴力、情感纠葛等元素强加于儿童角色,甚至通过“穿越重生”等桥段刻意塑造心机儿童形象。
更有个别制作方以“造星”为噱头,诱导家庭投入高额培训费用,实质是将未成年人异化为商业变现的“工具人”。
此类乱象的滋生,暴露出三方面深层问题:一是创作导向偏差,部分从业者为博眼球放弃社会责任;二是平台审核缺位,算法推荐机制助长低质内容传播;三是家长认知盲区,对儿童过早接触成人化内容的危害缺乏警惕。
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模仿性强而辨别力弱,长期接触不良剧情易导致价值观扭曲,甚至诱发校园霸凌等现实风险。
广电总局此次发布的规范文件,从创作源头划定四条红线:一是禁止儿童演绎成人社会关系,如“校园霸凌”“挑动对立”等情节;二是严控商业炒作行为,明确不得宣扬“颜值即正义”等畸形价值观;三是建立拍摄保护机制,要求制作方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四是提升内容审美标准,杜绝脱离儿童认知的庸俗桥段。
行业观察人士指出,新规的出台恰逢其时。
随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规相继实施,我国正构建起覆盖线上线下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微短剧作为新兴业态,亟需建立与其传播力相匹配的监管标准。
未来,主管部门或将推动建立儿童演员数据库、完善片场监护制度,并通过“黑名单”机制惩戒违规主体。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广电总局的这份管理提示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定维护,为儿童微短剧创作划定了明确的红线。
只有坚决抵制"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的错误倾向,才能让儿童内容真正成为启迪智慧、陶冶情操的精神食粮,而非商业利益的牺牲品。
这既需要行业的自觉自律,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和坚决维护,唯有如此,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