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错理财亏钱了该怎么办

2月1日,咱们国家那个《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就正式开始施行啦。这个办法其实就是想告诉金融机构,得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可不能随便推荐那些不适合的。最近北京金融法院给大伙儿通报了几起典型的例子,让大伙儿明白买错理财亏钱了该怎么办。 中青报的刘胤衡记者还有邹竣麒记者在3月19日说,一位退休职工李某本来想稳当理财,结果被银行客户经理给“指导”了一下。李某就在手机银行上搞了好几次风险测评,把家庭资产填成了300万元以上,结果买了个他根本承受不住的信托产品。两年后亏了5万多块。法院觉得啊,虽然银行把产品信息都列清楚了,流程也合规,可人家前后两次测评结果差距太大了,银行根本没好好核实一下。银行没给李某特别警示说风险太高,没尽到适当性义务,最后被判赔钱了。 还有个案例是65岁的尚某。他本来有个基金亏了钱,客户经理就让他换成另一个“潜力巨大”的基金。可尚某根本不知道新基金的风险级别变高了,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赎回的时候亏了70多万。法院说啊,基金转换可不是单纯的售后。银行还是得给人家揭示风险、让客户确认。这家银行在这过程里没履行好义务,最后被判赔尚某损失的70%。 法官还提醒说啊,老年人投资得提高警惕,别盲目跟风。特别是六十五岁以上的老人要买高风险产品时,银行得特别注意点才行。蔡某是个炒股老手,经朋友介绍去买信托产品,汇了700多万进去结果只收回380多万。他没签合同风险问卷也不是他写的。信托公司拿蔡某经验丰富说事想不赔钱?没门儿!法院说信托公司得拿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审查义务。不管你多有经验、钱多了也得谨慎点嘛!这次的信托投资金额远超过他以前单笔交易金额了。 法律界的人也都觉得这个办法挺好的。它把怎么建制度、怎么卖产品、谁来监管都规定清楚了。既保护了银行的合规经营,也保护了咱们普通老百姓的钱袋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