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和王欣分手后,他写着“自愿赠与”、“永不追回”

咱们聊聊张鹏和王欣这事儿。2024年,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因情感关系结束引发的转账纠纷,这案子终审了。男方张鹏在跟女方王欣交往时,通过微信转给她不少钱,累计有2.7万多元。其中有几笔是“520”、“999”这种有象征意义的转账,甚至在附言里写着“自愿赠与”、“永不追回”。双方虽然还一起吃过饭、买过东西,但感情最终破裂了。张鹏说那是对方硬要的,想把这2.7万多要回来;王欣则说这是谈恋爱期间的普通赠与,不能还。一审法院觉得他俩是恋爱关系,那些转账就是为了追女孩或者维持关系的,性质是情侣间的一般赠与。只要东西给了、钱转了,除非有特别严重的事,要不然没法反悔。二审的时候,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支持一审的判决。他们说哪怕是追求阶段,只要是为了增进感情、尤其是写着“自愿赠与”或者特殊寓意的转账,就得算男方自愿的。张鹏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人,当时是有权决定怎么花钱的。现在因为吵架要撤销之前的赠与,法律上站不住脚。 这案子其实挺典型的,它告诉咱们几个处理这类纠纷的重点:一是要看两个人是恋爱还是追求;二是要看给钱时是啥情况,是不是有特别节日、特别数字或者有附言;三是看钱是花在哪了;四是看这个行为符不符合“一般赠与”的特征。那种带着强烈感情色彩的转账,法律肯定把它当赠与来看。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个判决不光是解决了两个人的纠纷,还把信号发出去了:在恋爱这种亲密关系里,一方为了表达感情、维持关系给的钱,只要有特殊意义或者明确写着是赠与的,法律通常就确认它有效。大家伙儿在交往的时候得擦亮眼睛、心里有数,一旦自愿送出去了就收不回来了。这事儿能帮大家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财产观,减少以后发生这种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