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超龄劳动者数量增加,传统劳动保障制度面临新的适应性挑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的多项新政策举措,正是针对这些现实问题的系统性回应。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上,人社部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深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和企业劳动保护责任。此举措填补了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制度空白,将为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明确的权益保障框架。同时,人社部还将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应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超龄劳动者数量增加的现象,确保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带薪年休假制度上,人社部将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促进用人单位切实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这一修订工作旨解决长期存在的带薪休假制度执行不力问题,让广大职工真正享受到休息权利。 面对新技术发展带来的就业冲击,我国将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推出重点行业就业支持举措,出台应对新技术影响促就业文件。同时,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支持,印发有关就业文件,出台统筹城乡就业体系意见,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这些举措形成了从预防到应对的完整就业保障链条。 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创新也取得重要进展。我国将积极稳妥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截至2025年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参保人数已达2510万人,这一制度创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新的保障选择。 从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看,我国社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得到进一步巩固。截至202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76亿人、2.49亿人、3.05亿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316万人、329万人、102万人。全年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9.1万亿元、总支出8.1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10.2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这充分说明我国社保制度的覆盖面在不断扩大,制度的稳健性在持续增强。 在基金投资运营上,我国社保基金监管和投资运营不断加强。截至2025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超过2.98万亿元,这为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长期的待遇支付奠定了坚实基础。
就业是民生之本,权益保障关乎就业质量;针对新就业形态、超龄劳动者和带薪休假等问题完善制度设计,既回应了现实需求,也为未来发展做好准备。随着政策体系完善和执行机制持续强化,劳动者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企业发展和社会运行也将更加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