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管好陕西药品领域的行政检查,给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定下明确规矩,国务院和陕西省政府都要求要把涉企检查管好。张亮报道,《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检查裁量基准(试行)》近期被陕西省药监局给制定出来了,这就给陕西各地的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的执行标准。 所谓行政检查裁量权,就是指陕西省各级监管部门在开展检查时,按照法律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查不查、怎么查。这个《基准》结合了国务院和陕西省政府的要求,规定各地监管部门得先根据企业的风险程度、信用评级、以前有没有违法违规、还有去年的生产经营状况,把年度的检查计划给科学制定出来。 《基准》强调了要科学监管、控制风险,还要给企业减少麻烦。原则是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尽量少打扰企业正常生产。内容分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讲了核心原则和适用范围,分则则具体规定了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检查细节。 陕西省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基准》的发布是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执法的大事。以后他们会督促各地把这基准贯彻好,继续盯着“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监管,保护老百姓的用药安全,也助力陕西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