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鲁山县的知县董作栋,他的生活花销究竟有多大呢?虽然民间常说清廉的县官一年能拿三万两银子,但实际上这笔钱几乎不够用。先来算算他给衙门伙计们发的工钱。董作栋手下共有12名吏书,每人每年得发11.8两银子作工食费,这一块总共得支付129两。再加上差役、县学斋夫等人的开销,所有这部分支出加起来大约要12200多两。 另外还有应酬这块的费用。很多开销虽然不透明,但基本上都是以规费名义送给上司的礼物。比如逢年过节,他就得给道员、知府还有衙门里的其他官员送礼。按照《规费账簿》的记录,光是过节这三次的花销,一年就要花掉4000多两。 除了送礼,他每年还得去省城办差,跟河南巡抚、布政使、按察使这些大官打交道,这笔旅费加起来大约3000两。还有捐赠公共事业、应对上级亲戚摊派的钱,这些花销加在一起也不少于6000两。 再看家庭开支。董作栋虽然生活简朴,一家人按人一岁食米三石六斗的标准过日子,但因为他家里有12口人,每年的生活费还是得花个400两左右。还有寄钱回家、应酬亲戚这些零碎开销,算下来也得2000两上下。 这么一算下来,董作栋一年的总支出大概有30000两之多,实际数字可能还更多。他的年收入是32200两,结余并不多。如果想过体面奢华的日子,这点钱显然是不够的。所以说“不贪不滥,一年三万”这种说法还是挺客观公正的,确实反映了那个时代地方官员的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