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王某2024年12月从甲公司员工那儿听说了一箱“很有效果”的白酒,花了三千多元把它买下来。他发现这酒的包装特别简陋,配料表上居然写着树种子、种皮还有嫩枝之类的,根本不像是普通食品。他觉得这酒用了不该吃的东西,包装也不符合国家标准,还宣传能治病,肯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就把甲公司和生产这酒的乙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退钱还得赔十倍。 法庭上,甲公司说这酒是专门让人研究用的“内部特供”,一共只做了十箱。他们给乙公司配方和原料,乙公司就负责用白酒泡。两家公司承认没真往里面加配料表上说的嫩枝。他们还怪王某是专门找茬的“职业打假人”。 顺义法院的沙峪法庭法官王雅菲判了这个案子。她觉得哪怕是“内部特供”,甲公司既然把这酒卖给王某两次,那就成了卖食品的行为,肯定得负责。法院认定这批酒用的东西没经过安全评估,商家也没法证明是安全的,就是不合格食品。而且商家承认没加嫩枝,属于虚假标签,包装也不行。生产方乙公司也没说明白自己的产品安全不安全,包装上也没写“不能买”的警示语。所以两个公司都得赔。 王雅菲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定的“退一赔十”就是为了让老百姓吃着放心。不管有没有真吃进去,只要买到了不合格的东西都能去要这个赔偿。不过要是有的人明知是假还故意买了去赚钱,那法律就不支持他们拿那么多钱了。 这个判决还特别说明了个道理:老百姓买东西得理性点别盲目信那些“特殊功效”或者“内部特供”的话。要是发现问题了最好先跟商家商量或者打12315投诉实在不行就去法院告他们。 最后法院判甲公司和乙公司把3000多元的货款退给王某,再赔5000多元。王雅菲法官希望大家以后买东西还是要小心点选正规的渠道买尽量看清信息注意留好小票或者收据别轻信那些不靠谱的宣传遇到了问题就赶紧把证据存好维权去净化市场环境保护大家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