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司为了提升信息的权威性,给国家资源安全提供服务,制定了一项新政策。这次规定是为了规范找矿成果的发布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和自然资源部负责找矿成果的发布,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找矿成果发布。这次规定把第一发布媒体平台限定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官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权威渠道,保障信息出口的规范性。这样一来,找矿成果就不会随意被发布在其他渠道上。 首先,自然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战略性矿产和地质调查方面的找矿成果发布,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矿产方面的找矿成果发布。对于新增储量规模达到中型及以上的重大勘查进展、具有重要找矿指示意义的新发现矿产地,以及系统的地质调查成果这些情况是可以正式发布的。如果出现信息失实、夸大宣传等问题,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处罚。 这次规定把找矿成果发布管理分为三个明确和两个严格。管理职责和发布平台明确,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范围的找矿成果明确了管理权限;成果类型也明确,只允许发布重大和典型的情况;违规处理原则也明确,对虚假信息给予处罚。在发布流程与内容上则严格要求技术审查门槛和规范表述。所有拟发布的找矿成果都必须经过专业评审机构审查,同时发布单位要使用正确的专业术语和表述方式。 这次规定还提到了传播影响评估和遵守秘密保护规定等内容。发布单位需要对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并向媒体提供提示,同时要遵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接下来这个政策还要狠抓贯彻落实,对不遵守规定的主体进行惩戒。涉及中央企业或全国性行业协会时,还会将相关情况抄送其上级主管单位或监督机构。 这次新政策是提升矿产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它通过细化规则、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来回应当前找矿成果发布领域存在的问题。这样可以遏制虚假信息传播,树立行业权威,并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