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阶段,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明确传递出以高质量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信号;会议指出,“十四五”期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统筹“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在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诸上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复议纠错率下降21%,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当前,湖北正处于加快建设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攻坚期。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叠加,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新课题,包括立法精准度有待提升、基层法治力量分布不均衡、新兴领域监管仍有空白等。对此,会议提出构建“立法—执法—监督—服务”全链条治理体系:立法环节建立风险预评估机制,围绕数字经济、生态保护等领域开展前瞻性研究;行政执法层面推行“清单式”监督,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基层治理方面,计划两年内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将“法治为民”贯穿部署。2026年将重点推进“智慧法务”平台建设,整合律师、公证、仲裁等资源,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同时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计划每年培训基层法治骨干2万人次,推动法治宣传从“广覆盖”向“更精准”转变。队伍建设方面,强调建立政治轮训与业务考核并行机制,对监所管理等关键岗位实行全覆盖动态监管。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部署呈现三点重点:一是注重立法与改革衔接,拟建立省级法规动态清理机制;二是强化底线意识,将政治安全、监管安全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三是突出服务导向,明确要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有关举措将提升法治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法治兴则事业兴;站在新的发展坐标上,司法行政工作既要用制度回应发展之问,也要以法治守住安全底线、托住民生关切。把部署转化为可量化、可落地、可检验的措施,在提升立法质量、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公共服务、锻造过硬队伍等持续发力,才能让法治建设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创造高品质生活,为湖北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持久、更稳定的治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