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这地方,说起来就是个“地球村”,盛唐那会儿,波斯人能当宰相,突厥商人驼队昼夜赶路,日本遣唐使的船帆多得数不清。这风气一开放,异域的味道就顺着缝隙全钻进长安的大街上了。咱们现在就顺着诗人的字和史书的残片,把那个年代的“胡风”景象给嚼碎了说出来。 先说这胡饼,就是咱们现在的馕,汉代时候就跟着驼队进了中原。到了唐代,它干脆就成了大家的“国民早餐”。《释名》里说这是把面揉合到一起弄出来的。白居易写诗更是直白:“面脆油香新出炉”。 羊肉馅的“古楼子”把这玩意儿推到了顶:一斤羊肉层层铺进去,中间撒点花椒豆豉、滴点酥油,再进炉一烤。半熟的肉汁顺着饼边流出来,咬上一口,外酥内嫩的,羊香和芝麻香立马在嘴里炸开。难怪《唐语林》里说:“那时有钱人家吃饭没胡饼就不高兴。” 再看看这胡麻饭。《太平广记》里讲了刘晨、阮肇天台山遇仙的故事,仙家吃的就是胡麻饭。所以后来带“胡麻”这两个字的东西,都被当成有仙气的食物了。虽然做法失传了,但大唐人还是把它写进了生活里:有的拌粥吃,有的榨油用,有的拿来蒸饭。唐诗里动不动就提到“香饭进胡麻”,说明它是留客的压轴主食。 蔬菜这块也是大变化。丝绸之路不光运金银财宝,还运种子。菠菜当时叫“菠稜”,红蓝的果实炒熟了特别香;茄子又叫“五茄”,杜甫都写了“珍蔬折五茄”;莴苣更接地气,杜甫自己就在堂下种了几席地;旱芹就是“胡芹”,虽然苦但有回甘。魏徵就特别爱吃这口。 水果方面也有变化。康国进贡的黄桃跟鹅蛋一样大,颜色金灿灿的。唐太宗把它种进御花园后很快就变成普通老百姓都能吃的东西了。波斯枣颜色像砂糖一样白,肉软味甜。 至于吃肉这块那就更豪放了。少数民族迁过来后带来了草原风情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风气。玄宗让人当场射杀鹿取血煎鹿肠赐给安禄山吃;骆驼肉被整只烤到焦香四溢;李白那句“烹羊宰牛且为乐”,把这种粗犷吃法推到了极致。 最后说说乳制品。游牧民族带来的酥油、乳酪还有奶茶让长安第一次尝到了“半凝固的奶油”的味道。庐江郡把酥油当作土特产进贡给朝廷;韩愈用“天街小雨润如酥”来形容春雨。从草原到长安,这些乳制品跟茶汤一起上了早餐桌,也进了唐诗的韵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