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1日,山东省淄Bottle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章更生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章更生构成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态度,作出有期徒刑十八年、罚金四百一十万元的判决。
案件审理揭示了金融领域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
经查,2006年至2019年9月期间,章更生利用担任建设银行集团客户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副行长等重要职务的便利条件,为多个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贷款审批、职务调整等关键事项上提供帮助,进而非法收受相关贿赂。
据不完全统计,其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406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严重违反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国家法律规定。
更为严重的是,章更生不仅收受贿赂,还在明知相关单位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于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4月期间,违反国家金融监管规定,安排向这些单位发放巨额贷款。
这一行为直接导致金融机构遭受特别重大经济损失,危害了国有资产安全,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金融系统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金融机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掌握着资金配置、风险管理等重要权力。
章更生案件充分说明,一些党员干部在面对权力和利益诱惑时,理想信念滑坡,廉政意识淡薄,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类案件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更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公信力,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也认可了章更生的部分悔罪情节。
法院查明,章更生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配合退赃工作,受贿所得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
这些因素成为法院适用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基础,体现了宽严相济、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
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司法机关对金融领域腐败保持高压态势,相继查处了一批金融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
这些案件的查处和公开审理,进一步强化了金融系统的廉政建设,警示广大金融工作者要牢记初心使命,守住廉洁底线。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金融机构的权力运行必须在制度笼子里规范透明。
章更生案一审宣判表明,任何将公共金融资源作为交易筹码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面向未来,唯有把纪律约束、制度建设与科技风控一体推进,持续净化金融生态、提升治理效能,才能更好守住风险底线、服务实体经济、维护市场公平与社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