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那边发生了一件事儿,两位初中生在路过时看到一个老太太骑车拐弯摔倒了,她们立马停下来帮忙扶了一把。没想到后来交警判定她们要负次要责任,老太太还把两位学生的家属告了,索赔22万元。这事可让大家议论纷纷了。《都市现场》栏目请来江西安喜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东律师给分析分析。 陈律师看过那段视频,发现里面有三辆车:一辆白色小轿车、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和两名骑电动车的女孩。老人在骑的时候有两次避让动作,一次是为了避开那辆白色轿车,另一次是为了避让那两位女孩骑的电动车。后来老人就摔倒了。陈律师觉得这次事故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危险原则。第一次避让的时候,白色轿车并没有碰到老人,而且老人也已经完成了避让动作并恢复正常骑车。第二次避让是因为那两位女孩从十字路口冲出来挡住了老人的去路,如果不左转避让的话就会撞上。所以,这次险情主要是因为第二次避让引起的。那两位骑电动车的女孩跟老人因为避让而摔倒之间有直接关系,是导致危险发生的一个原因。不过呢,在这次事件中老太太操作不当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二是路权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和行人都应该靠右行驶。那两位骑电动车的女孩没有靠右行驶也是引发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按照路权原则,她们在过十字路口时有三个义务要遵守:观察义务、减速义务和让行义务。从视频上看,那两位女孩过路口时没有明显减速,这也是一个因素。根据转弯让直行的规则,那两位女孩在左转弯时应该让给直行车先走。相关法律条款里明确规定了不同情况下转弯车给直行车让行的规定。 总的来说,这起事故里那两位骑电动车的女孩因为没遵守路权规定还有相关安全义务,她们的行为跟这次事故有因果关系。当然啦,老太太自己操作不当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啦。这个案子最后还得看法院怎么判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