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显示,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出现积极变化: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2.2%,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9.8%。这是近五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犯罪首次实现“双下降”。数据表明,未成年人保护与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带来更深层次的治理挑战:如何深入降低侵害风险,帮助更多未成年人远离犯罪,以及如何应对网络空间和心理健康等新问题对未成年人安全的影响。 原因——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减少,既得益于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也离不开制度防线的提前构建。司法机关对拐卖儿童、性侵害等严重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明确传递“零容忍”信号。同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让学校、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等成为发现线索的重要渠道,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机构将被追责,使隐蔽性侵害更早暴露、更快处理。此外,入职查询与从业禁止制度优化,教育培训、看护照护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设置“过滤网”,从源头减少再犯和潜在侵害风险。 未成年人犯罪的下降,则表明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教育矫治体系的综合作用。司法机关推进专业化办理,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和少年审判机制在刑事、民事、行政等领域协同发力,强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大保护”联动。对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深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结合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为其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对严重暴力犯罪则依法严惩,维护社会安全。教育矫治上,专门学校建设实现省级全覆盖,成为学校教育与刑事司法之间的重要衔接。家庭层面,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措施增多,推动监护责任落实,减少失管失教现象。 影响—— “双下降”不仅是司法数据的变化,更反映了治理体系的优化:一是震慑与预防结合,提高侵害犯罪的成本和发现效率;二是惩戒与挽救并重,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分级干预路径,减少不良行为升级为犯罪的可能;三是多部门协同机制逐步完善,推动个案处理向制度建设转化。然而,新风险也在显现:网络空间成为侵害与犯罪的新温床,手段更隐蔽、传播更快;部分地区对训诫、责令管教后的跟进不足,矫治与帮扶存在断点;心理健康问题与校园欺凌呈现线上化、隐性化趋势,增加了早期发现和干预的难度。 对策—— 针对“十五五”时期,政策层面已提出健全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加强网络治理、防治学生欺凌等要求。要将其转化为长效动力,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前端干预力量建设,完善分级处置与矫治教育措施,形成“发现—评估—干预—跟踪”闭环,防止涉罪行为恶化。 2. 提升网络治理实效,压实平台责任,健全内容审核、账号管理、举报处置与证据留存机制,打击诱导、猥亵、敲诈等违法犯罪,同时加强网络素养教育。 3. 推动家庭支持服务前移并常态化,衔接家长监护能力评估、家庭教育指导与社区帮扶,确保督促监护等措施在结案后持续发挥作用。 4. 补齐心理健康服务短板,建立学校、社区与医疗机构的筛查转介机制,加强危机干预与长期随访,提升对抑郁、冲动控制等问题的识别能力,并将反欺凌治理从线下扩展到线上。 5. 强化部门协同与执行落地,法院、检察、公安、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应在信息共享、转介处置和执行监督上形成合力,确保从业禁止、撤销监护权等措施落实到位。 前景—— 白皮书数据表明,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已进入“机制驱动”与“源头治理”并重的新阶段。未来,随着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专门教育、家庭教育促进等制度细化,以及网络治理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完善,“双下降”趋势有望巩固。但治理成效可能反复,需通过更精细的分级干预、更紧密的部门协作和更扎实的基层能力建设,将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
未成年人保护的“双下降”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个缩影,其深层意义在于验证了法律刚性约束与教育柔性引导相结合的治理效果;当各方责任主体各司其职,技术赋能与人文关怀共同发力,“少年强则国强”的愿景才能成为现实。未来的关键在于如何将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每个孩子的安全感和成长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