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金融体系关联度更高,风险更易市场和机构之间传导。随着金融产品和业务形态持续迭代,金融市场波动加大、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扩张、金融基础设施关键节点承载度上升,以及互联网金融等新领域发展,风险可能同时呈现隐蔽、突发与外溢等特征。以单一机构为中心的传统风险识别与处置方式,难以完整覆盖系统性风险的生成链条和传导路径,需要在更高层面加强宏观审慎治理,形成对全局性、顺周期性风险的约束与缓释机制。 原因——内外部环境变化叠加,推动宏观审慎管理由“补短板”转向“强体系”。一上,经济结构调整、融资结构变化与资产价格波动等因素交织,可能放大金融周期波动,强化金融体系的顺周期行为。另一方面,市场主体跨业经营增多、金融与科技融合加深,使风险由局部积累演变为跨部门、跨市场共振的可能性上升。同时,金融开放推进,对风险识别的时效性、规则的可预期性以及处置的协同性提出更高要求。,建立标准化、系统化的监测评估框架,并将定量分析与定性研判结合,成为提升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能力的关键。 影响——宏观审慎体系完善将夯实金融稳定基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可预期的环境。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有助于风险显性化前识别薄弱环节,推动政策前置发力,降低“事后处置”的成本与冲击。逐步拓展宏观审慎覆盖领域和管理对象,将金融市场、非银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以及互联网金融等纳入更完整的政策视野,有利于减少监管空白与制度套利空间,提升风险治理的整体性与穿透性。同时,强调宏观审慎政策与货币政策、微观审慎监管的统筹协调,有助于形成政策合力:既关注总量与价格稳定,也关注金融体系结构和风险承受能力,促进金融资源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对策——四项重点工作勾勒出“监测—扩围—工具—法治”的体系化路径。第一,强化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推动形成标准化、系统化的监测评估框架,既用指标刻画风险水平与传导链条,也结合压力测试、情景分析和监管判断,提升对复杂风险的解释力与可操作性。第二,拓展宏观审慎覆盖范围,逐步将金融市场、非银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以及互联网金融等新领域纳入管理框架,更加重视跨市场联动与跨机构关联,增强对“影子银行”、高杠杆和期限错配等关键风险点的识别能力。第三,继续丰富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工具“创设—实施—评估—反馈—优化”的全流程管理,使政策工具既能在风险累积阶段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也能在风险暴露阶段提供有序处置的制度安排。第四,完善法律保障和治理机制,重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立法修法项目,为宏观审慎政策实施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同时继续明晰权责边界与协调机制,提升政策执行的权威性与稳定性。 前景——宏观审慎治理能力提升将更强调前瞻性、协同性与制度化。展望“十五五”时期,宏观审慎管理将更注重以数据和规则为支撑的风险治理体系,推动监管从关注“已发生的风险”延伸到“可能发生的风险”,从单点处置转向链条治理。在政策协同上,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微观审慎监管的统筹协调将更加紧密,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之间实现更优平衡;在制度供给上,法治保障与治理机制完善将提升政策透明度和预期管理能力,有利于稳定市场信心、增强金融体系韧性。随着覆盖面扩大与工具链条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有望抑制顺周期波动、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上发挥更明显作用。
构建全覆盖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既是应对金融风险复杂化的现实需要,也是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的长期安排。随着各项措施落地,我国金融体系韧性有望深入增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守住安全底线,也为全球金融治理贡献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