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在北京的新闻发布会上,给南都记者莫倩如和王森解释了一个大家很关心的问题,就是事故调查报告到底该怎么依法公开。李豪文司长说,全文公开这份报告,是为了给大家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是为了加强警示教育,提升安全治理的效果。 国务院安委会还有国务院安委办已经规定,凡是国家层面负责的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都得给全社会全文公开。不过有些地方自己调查的事故,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该公开的没公开或者拖得很久才公开。为了改这个问题,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李豪文司长提出了几个办法。 首先是挂牌督办。对那些大事故或者典型的较大事故,直接由国务院安委会或国务院安委办给个牌挂上去督办。一边赶紧让案子结了,一边盯着把调查报告尽快公布出去。对于其他普通的事故,就由省级或市级安委会去负责督办,保证该公开的全都公开了。 然后是调度核查。对地方政府自己查的事故,我们会随机抽查一下或者定期催一催,看看调查报告有没有公开或者有没有拖后腿。要是发现有没公开的或者迟了的情况,就马上找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发通报催一催。公开是长期的事,绝对不能前脚刚发出来后脚又撤回去。 再就是考核巡查。以后要把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情况放进中央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里去盯着。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把属地责任落实好,谁要是没公开或者拖拉不办的,就给他们扣分。还有在检查整改的时候,也要把这个公开情况当成重要内容来评估。 还有一种很不好的情况是有的地方不按规矩办事。他们把本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定性成自然灾害、刑事案件或者意外事件等非生产安全的类型;或者不按程序调查;或者调查完了也不告诉大家结果。对这种弄虚作假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要是公开发布后把大家误导得很严重的话,就要对牵头调查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李豪文司长还特别提醒说:“对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保密的信息的部分,我们可以按照规定稍微处理一下再公开,但绝对不能拿这个当借口说不能公开。”“公开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警示社会各方面: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绝不能再用生命和鲜血去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