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法出台后,如何让制度设计尽快转化为基层治理能力和群众看得见、用得上的实际行动,是地方普法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分别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发展规划法治化等重点领域,条款更专业、治理要求更系统。对地方而言,既要把法律精神讲清楚、重点条款讲明白,更要解决“听得懂、用得上、落得下”的传播与转化难题,避免普法内容碎片化、对象覆盖泛化、部门各自为战等情况。 原因:一方面,新法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污染防治责任、规划编制与实施程序、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制度安排,需要多部门共同解读、联合推进。另一方面,普法对象更加多元:既有企业、基层干部、执法人员,也有社区居民、青少年等不同群体;各类对象的关注点、接受方式和风险点不一样,传统“集中宣讲+材料发放”难以实现精准触达。此外,社会治理更加精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对各领域提出更高要求,普法只有与执法、管理、服务同步推进,才能形成闭环。 影响:座谈会上,与会单位共同学习三部法律的立法意义和核心要义,并就落实普法责任制进行交流。各部门结合职责梳理前期学习情况和初步安排,围绕提升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增强知晓度和认同感提出建议。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三部法律与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治理效能和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生态环境法治体系继续完善,将推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将有助于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融入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国家发展规划法强化规划的法定地位和实施约束,为提高宏观政策一致性、增强重大项目落地的规范性提供依据。普法工作是否抓得准、做得实,将直接影响法律权威的树立和政策落地的质量。 对策:会议明确以协同联动提升普法质效的工作方向。其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把普法嵌入执法检查、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业监管等全过程,形成“执法到哪里、普法到哪里”的常态机制。其二,围绕重点条款和高频场景设计内容:面向企业突出合规指引与风险提示,面向基层干部强化程序意识和责任边界,面向群众侧重权利义务和参与渠道。其三,推动部门资源共享、同题共答,统一宣传口径,统筹案例素材和培训计划,提升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与一致性。其四,注重用“身边事”讲清“法中理”,通过典型案例、情景化解读、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传播效果,推动群众从“知道有法”到“遇事用法”。 前景:按照全国人大涉及的部署,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规划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随着实施节点临近,洛阳普法工作将从学习宣传逐步转向落地见效。业内人士认为,如能持续完善协同机制,强化业务培训和基层触达,并将普法成效转化为制度执行力与社会遵法用法自觉,将有助于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深走实,也将为以法治方式提升城市发展规划执行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支撑。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来自社会的普遍认同。把新法宣传做在前、做得细、做得实,既是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题中之义,也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以协同联动凝聚共识、以精准传播提升实效,才能让法律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融入城市发展,持续夯实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